在這家眼鏡店,華商報記者發現,鏡架從數十元到數百元的都有,適合600度以上的鏡片也從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對于為何沒給小帥推薦價格更低的眼鏡呢,店員的解釋是,他們推薦的是適合孩子的產品。所謂的適合,即眼鏡壽命長、更清晰更薄、美觀度好。

  店長馬麗娜說,在給小帥驗光后,按照要求,小帥還在店里填寫了一份個人信息,上面顯示15歲(虛歲),并填寫了媽媽的電話號碼。“我們店員反復 確認了,孩子說,配眼鏡這件事自己可以做主?!彼硎荆M管如此,他們也承認,他們沒有及時告知孩子家長,確實做得不到位。馬麗娜向華先生道歉,承認工作 紕漏。

  華商報記者走訪了附近幾家其他眼鏡店,小帥配的同一品牌同款鏡片,原價都是2180元,每家的折扣略有不同,從7折到8.8折不等。

  各方觀點

  一次花2000元14歲孩子能否做主

  家長一次給孩子2000元,讓孩子自己去消費,這種情況下,孩子買什么,能否自己做主?眼鏡店的做法又是否合適呢?昨日,市民發表了不同的意見。

  市民:家長讓孩子自己買東西就不應批評孩子

  市民張女士說,既然家長做了任性的事情,就應該承擔任性的后果,她認為,家長一次給孩子2000元,讓孩子自己消費,本身就是不負責任。所以, 無論孩子做出什么消費,都不應該責備。市民羅先生也認為,眼鏡行業本身“水很深”,大人都很難甄別,更別說孩子了,家長不應該責怪孩子。

  陜西省心理學會理事、青少年教育指導專家李豫成說,小帥的父親想鍛煉孩子的心情他能理解,但對于未成年人來說,他對消費的判斷和決策水平肯定不 如大人。對孩子來說,家長給了2000元配眼鏡,孩子沒有胡花,就沒有錯。家長將消費的權利交給孩子,但同時也應對這種權利作出一定的限制,比如消費 500元以上應及時請教家長,問問家長的建議。他建議,培養孩子的社交能力,家長應像放風箏,不能一下撒手,繩子得握在家長手里,根據情況及時調整。

  律師說:超出未成年人支配能力監護人有異議,店家應退款

  市民孫先生則認為,眼鏡店的做法不厚道,怎么可能給孩子搭配的眼鏡價位剛好就是孩子兜里的錢?肯定屬于誘導消費。此外,還有市民質疑,14歲的未成年人,一下子花費了2000元買眼鏡,店員不該支持未成年人的消費行為。

  陜西莊威律師事務所周興武律師表示,14歲的小帥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周興武認為,在西安2000多元的眼鏡對學生來說,顯然超出了其支配能力,因此店員應和其監護人聯系,征得同意后再銷售。若監護人提出異議,店家應退貨退款。此外,店家按照孩子所有錢款的上限推薦銷售,也屬于惡意行為。

  華商報記者 段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