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躲西藏法網(wǎng)難逃

  案發(fā)后,王麗母親馬華當場死亡,王麗也身受重傷。為逃避刑事處罰,付強遠走他鄉(xiāng),開始了長達20多年的逃亡生涯,從此杳無音信,再也沒有和家人聯(lián)系過。其間,每當看到警車、聽到警笛,付強就爬上山頂或鉆進深山不敢露面,整天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

  由于害怕被抓,每逢節(jié)假日公安機關進行大范圍排查時,付強總是不斷變換藏匿地點。有一次,山上來了一輛警車,付強嚇得趕緊鉆進山洞,餓了兩天兩夜才下山。

  警方始終沒有放棄過抓捕,但一直沒有查出付強的下落。而且,轄區(qū)民警不厭其煩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勸其投案自首,可是收效甚微。

  2014年4月,南召縣檢察院干警在該縣南河店鎮(zhèn)某村進行“一村四警”走訪時,有位老人攔住干警就問:“請問殺人跑了20多年,現(xiàn)在投案還會不會被追究責任?咋追究?判多少年……”當檢察干警得知這位老人就是付強的父親時,耐心地向其講解有關自首方面的法律,勸其說服兒子盡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2014年11月22日,不堪忍受逃亡生活的付強,在父親的陪同下,到南召縣公安局投案。但此時的付強面容憔悴,看上去比其實際年齡蒼老十來歲。

  在公安局里,表情釋然的付強說:“現(xiàn)在總算解放了,從此再也不用擔驚受怕了,終于可以睡個安穩(wěn)覺了。”據(jù)付強交代,出逃之前,聽說山西有許多廢棄煤礦,容易藏身。可是,這樣東躲西藏的日子,他實在是過夠了,于是鼓足勇氣投案自首。

  2015年2月25日,付強與被害人馬華的家屬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一次性賠償死者馬華的家屬各項經(jīng)濟損失10萬元,馬華家屬不再追究付強的民事賠償責任,并對其表示諒解。

  近日,此案經(jīng)南召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付強有期徒刑13年,等待他的將是漫長難熬的牢獄生活。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通訊員 徐夢)

  編后語

  如今,付強的倆女兒均已成年。如果有一天,當她們得知自己的親生父親重男輕女,不喜歡自己,不知道該有多傷心。

  千百年來,“多子多福”——“子”是兒子、“養(yǎng)兒防老”——“兒”是兒子、“傳宗接代”——只與男孩有關,不關女孩的事,這樣的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在農(nóng)村和城市,還有多少新婚夫婦在準爸爸準媽媽的喜悅里被“生男還是生女”的問題困擾著,還有多少無辜的女嬰被自己愚昧的父親母親借助現(xiàn)代科技扼殺在子宮里或被遺棄。俗話說,女兒是父母的小棉襖,當我們年老爬不動的時候,真正貼心的還是女兒。“關愛女孩”終將成為全社會共同的聲音,重男輕女的思想和行為早該壽終正寢、退出歷史舞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