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人民陪審員名額,適當降低學歷要求,開發人民陪審員選任、參審和管理軟件……一系列的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措施已經開始試點,保障了河南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建設當中。

  8月21日上午,河南省法院公布了《河南省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一步完善了人民陪審員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提升了人民陪審員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

  據河南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韓守賢介紹,《方案》在選任條件,選任程序等方面做出了重大改革。增強了人民陪審員選任的廣泛性、隨機性和權威性。進一步擴大了參審范圍,調整參審職權,解決人民陪審員“駐庭陪審”、“陪而不審”、“審而不議”等問題。還加強了履職保障,建立退出等機制,增強了人民陪審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據了解,我省安陽市中級法院、鄭州市中原區法院、蘭考縣法院、安陽市龍安區法院、西峽縣法院將作為試點法院,對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選任程序、參審范圍、參審機制、參審職權、退出和懲戒機制、履職保障制度等開展為期兩年的改革試點工作。

  《方案》決定適當增加人民陪審員名額。相應擴大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數量,試點法院人民陪審員名額將是法官額數的10倍。增強人民陪審員的廣泛性和代表性。《方案》還要求對人民陪審員人數未達到法官員額10倍,以及根據審判工作需要增加人民陪審員人數的試點法院,應當按照《實施辦法》規定適時進行增補選任,為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參審提供充足人員保障。

  《方案》還適當放寬了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把人民陪審員的任職年齡從23周歲提高到28周歲,學歷要求從大專以上降低到高中以上(農村地區和貧困偏遠地區德高望重者不受學歷限制)。在選任方式上,人民法院會同司法行政機關落實隨機抽選原則,從符合條件的當地選民或當地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從審核過的候選人名單中隨機抽選人民陪審員,需要審理案件時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參與案件審理的人民陪審員。

  《方案》還確定了建立人民陪審員信息庫。開發滿足人民陪審員選任、參審和管理需要的軟件系統。試點法院將及時匯總、整理、更新人民陪審員基本信息,建立人民陪審員信息庫,制作人民陪審員名冊,并抄送同級司法行政機關。

  《方案》還擴大了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范圍,確定每個人民陪審員每年參審案件數量上限為20件。重大案件實行大陪審合議庭參審模式。積極探索和完善由3名法官與4名或6名人民陪審員等形式,組成大陪審合議庭進行審理。

  在人民陪審員生活保障方面,試點法院將對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培訓支出的公共交通、就餐、書報等費用報銷也將做出規定,還將參照本院差旅費支付標準給予補助。無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審員,試點法院將參照當地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費。

  人民陪審員肩負司法公正的重大責任,人民法院將同司法行政機關,及時對人民陪審員懈怠履行、拒絕履行和難以履行陪審職責情況,以及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有損害陪審公信、司法公正行為進行調查。經查證屬實的,嚴格依照《實施辦法》規定提請人大常委會免去人民陪審員職務,并根據規定進行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