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審員的任職年齡將從23周歲提高到28周歲,學歷從大專以上改為高中以上,重大案件采用大陪審合議庭模式,陪審員可設4名或6名,真正讓陪審員享有敢說話、說自己想說的話的權利……昨日,省高院發布由省高院和省司法廳聯合制定《河南省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我省共有5家法院成為此次工作的試點法院,分別為鄭州市中原區法院、安陽市中院、蘭考縣法院、安陽市龍安區法院、西峽縣法院,試點期限2年。
對應當由陪審員和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審理的案件,可探索和完善由3名法官與4名或6名陪審員等形式,組成大陪審合議庭。庭審事實認定階段,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則多數票決,合議時充分尊重陪審員發表的意見。
法院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參與案件審理的陪審員,每個陪審員每年參審案件的數量不能超過20件。陪審員不僅有自己的工作證和徽章外,還將擁有自己的履職情況電子信息檔案,實行“一人一檔、隨時更新”的動態管理。
此外,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培訓支出的公共交通、就餐、書報等費用,都會由試點法院參照本院差旅費支付標準給予補助。
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實習生 閆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