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高鴻鵬
本報訊 昨日,鄭州交巡警一大隊聯合行政執法部門對在城區內闖禁行及占道經營的高污染農用車開展集中查處。
據交巡警一大隊副大隊長喬宏雁介紹:“一些售賣農產品的農用車大多以柴油為燃料,不僅噪音大而且尾氣污染嚴重,屬高污染車輛。”
為此,交巡警一大隊聯合金水區行政執法局從即日起開展高污染農用車闖禁行及占道經營聯合治理,凡是在市區內行駛的農用車一律按闖禁行處100元罰款和一次扣3分的處罰,對無號牌及故意污損遮擋號牌的處200元罰款一次扣12分處罰,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車輛的處2000元以下罰款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截至昨天17點,交巡警一大隊和金水區行政執法局共查處農用車77輛,其中暫扣36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