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看到,事發的小花壇已經被撞爛其中一角,大理石材質的磚面破碎歪斜,旁邊是數攤血跡和遺落的膠鞋。在花壇的綠草中,肇事車輛的車標和破碎的部件十分醒目。目擊者稱,撞擊發生后,有3名傷者躺在花壇附近,其他幾人則直接飛出,最遠的甚至飛出十多米遠。
花壇西南側的工地圍墻下,同樣覆蓋著幾攤帶血的沙土和樹枝,在場工人稱,事發后有兩名工人被撞飛到此處,“他們的手腳都被撞斷了”。
此外,在花壇南側的九龍大道圍蔽護欄內,記者發現了另外兩名工人被撞后的落地點。只見一攤積水中浮現出殷紅血跡,旁邊放著一盒剛剛打開的香煙。在相隔不遠的一處圍墻邊,記者甚至看到有幾縷頭發夾雜在破損的瓷磚中,旁邊就是一小段汽車排氣管的殘骸。
警方通報
肇事司機涉嫌無證酒駕
據廣州黃埔警方通報,22日上午7時30分許,黃埔區九龍大道坳崗路段發生一宗小車碰撞路邊施工人員的交通事故,致6人當場死亡,1人受傷。接報后,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及黃埔警方第一時間派出警力趕赴現場開展處置工作。
經初步調查,肇事司機劉某津(男,19歲,黃埔區九龍鎮人)在未考取機動車駕駛證情況下,于當日早上駕駛粵A牌號的黑色馬自達轎車(系借用他人車輛)沿九 龍大道由北往南行駛時,撞向某建筑工地出入口處正在維修水管的市政施工工人,導致6人死亡、1人受傷。肇事司機劉某津及同車1名乘客也受了傷。經警方對劉 某津抽取血液檢測,其血液酒精含量為62.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目前,肇事人員已被警方控制。
事故發生后,省、市、區三級職能部門均迅速派員到達現場協同開展善后工作,現傷員救治、事故調查等相關工作正在抓緊開展。
律師說法
肇事司機或面臨10年以上刑期 借車人或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針對此事,昨日,廣州公益律師廖建勛表示,劉某津并未考取駕照,因此不適用交通肇事、危險駕駛等罪名,而是涉嫌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這一罪名。廖律師說,由于劉某津的行為造成了6人死亡這一嚴重后果,因此其可能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甚至可到死刑。
在民事賠償方面,廖律師說,如果借車人在明知對方沒有駕駛證或喝過酒的情況下,仍將自己的車借給對方駕駛,就是沒有盡到必要的注意和管理義務,存在重大過錯。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借車人要承擔對受害者的連帶賠償責任。
廖律師呼吁,未取得駕照或喝了酒的人千萬不要開車,車主也不要把車借給這樣的人,否則便會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