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燕身為公訴科副科長,嚴格執行黨組決議,當好科長的參謀助手,建言獻策,關心同事,搞好科室內部團結,協助科長帶好隊伍。科里同事結婚,她忙前忙后,別人還以為是她自己的親戚要結婚;她主動請求和科里新招錄的年輕干警實行“一對一”結對,從公訴程序、審查公訴能力、群眾工作方法以及文書制作、釋法明理等方面進行“傳幫帶”,幫助干警快速成長。

  2013年9月在公訴科長提拔離開后,作為公訴科負責人于海燕在院黨組的領導下,認真履行職責,2014年公訴科共提起公訴620人,全部在法定期限內辦結,無一錯案,帶好隊伍,和科里新招錄干警實行“一對一”傳幫帶,幫助年輕干警成長。2013、2014年公訴科兩次榮立集體三等功,先后被評為濟源市十佳政法單位、優秀政法單位。2014年公訴科被省檢察院評為“文明執法示范崗”。

  到未檢科擔任科長后,于海燕把教育、感化、挽救貫穿于執法辦案始終。于海燕被市人大評為優秀檢察官,被濟源市委政法委三次評為優秀政法干警;榮記個人三等功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