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的事兒
“80后”的陳某在許昌某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市場營銷部擔任網絡主管。今年1月,他利用公司免費發放某洗浴門票(贈券)的便利,將由其負責保管的洗浴門票(贈券)以每張100元的價格讓賈某代賣100張,把賣票所得的1萬元據為己有。
5月份,陳某將由其保管的洗浴門票(贈券)以每張75元的價格讓賈某代賣60張,把賣票所得的4500元據為己有。7月份,陳某將其保管的洗浴門票(贈券)以每張70元的價格讓賈某代賣55張,賈某在賣出10張后被查獲。
經查,上述被賣門票若不贈送,同期同類門票的正常銷售價為每張179元。案發后,陳某主動退出自己的違法所得1.45萬元,取得了所在公司的諒解。
結果
近日,鄢陵縣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陳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根據陳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法院遂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記者 胡斌 實習生 劉強 通訊員 喬瑞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