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身份已確定,考慮到他目前的身份和社會影響,所有參戰民警一定要嚴格保密,決不能打草驚蛇!”申保成說。
5名嫌疑人悉數落網
10月21日早晨8時許,偵查員們陸續達到駐馬店市,與前期秘密偵查的民警匯合。到達集合地點后,來不及吃早飯,申保成把大家召集在一起,在傳達指揮部的抓捕要求后,才將嫌疑人的照片等材料發到每一位參戰民警手中。
隨后,抓捕組迅速行動,當天將石二群、余全收、李付利,陳德成抓獲。當天下午,4人陸續被押解回鄭。
10月24日,最后一名嫌疑人石二群的弟弟石新春,在駐馬店市其女友家被抓獲。
至此,震驚全國的“12·5”特大搶劫案的5名嫌疑人全部落網!
□記者 高鴻鵬 文 李康 攝影
核心提示|如今,12·5大案已告破,當年該犯罪團伙是如何精心策劃搶劫銀行的?搶劫得手后又是如何躲避警方長達16年的追捕?一嫌疑人用搶劫得來的罪惡第一桶金,搞起了房地產開發、商貿、休閑農莊等,如今資產幾個億,成為當地身份顯赫的企業家。他身上又有怎樣的故事?近日,大河報記者與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石二群、余全收、李付利進行面對面對話。
[石二群]
10月23日下午3時許,記者來到鄭東新區分局案件偵辦大隊的審訊室,見到了嫌疑人石二群。他身穿一套黑色的休閑運動裝,身材不高,略胖,但頭發已經花白,精神不錯。簡單的幾句寒暄,他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當年的犯罪、發家經過。
[搶劫]
石二群召集幾個同鄉,商量“干一票大的”,提前半年踩點,購買5把由發令槍改裝的轉輪手槍,買了兩把鐵錘……
購買5把由發令槍改裝的轉輪手槍
石二群介紹,他1962年出生于駐馬店市驛城區水屯鎮某村一個貧困家庭,家中排行老二。1980年初,他來到鄭州在工地上干小工,搬磚,泥瓦啥活苦干啥。“當年人家4個人干不了的活,我一個人都能干完。”
1982年,石二群在鄭州當包工頭。一次,他貸款幾十萬元攬下了一筆工程,但活干完了對方卻拒付70萬元工程款。當他上門要賬時又被對方趕出門外。“那時候我雖然年輕但也有自尊,強忍著就離開了。后來回家又貸款湊了錢給工人發了工資。”
1995年,石二群又攬下一筆工程,但后來又被對方騙了。
1996年上半年,心灰意冷的石二群“收攤”回到老家。
“當時想,也沒錢了,買把槍找個地方‘弄一把’。”石二群說,在作案前,他通過熟人在許昌以1500元/支的價格購買5把由發令槍改裝的轉輪手槍。
提前半年踩點,搶劫前后不到五分鐘
1999年,石二群召集余全收、李付利、陳德成、石新春見面,商量“干一票大的”,但當他說出計劃時,卻遭到了其他幾名同鄉的反對。“當時除了我和余全收,他們都不同意。后來我告訴他們搶的不是銀行,是一個市場收的錢,到時候還會有人接應,就這樣連哄帶騙把大家組織在了一起。”石二群說。
為了便于作案后藏身,他在鄭州北下街、回民街等地各租下一套房子,并提前半年踩點,掌握了運鈔車的時間,同時他發現,銀行只有一名保安值班。在動手前三個月他又到銀行踩點,還專門摸了摸銀行柜臺玻璃的厚度,隨后又買了兩把鐵錘砸玻璃用。按照分工:余全收和石新春負責控制保安,石二群帶著李付利、陳德成拿錘子砸柜臺玻璃后實施搶劫。
石二群回憶,12月5日19時許,他們五人進入鄭州市合作銀行管城支行中藥城批發市場分理處實施作案時,銀行內的工作人員都往房間里面躲,一名保安反抗,被余全收和石新春開槍擊倒在地。隨后,李付利和陳德成砸開玻璃進入柜臺實施搶劫。
“砸玻璃沒超過1分鐘,我們三個進去后開始收錢,我發現有個女的在地上趴著打電話,我往她后背放了兩槍,嚇唬嚇唬她。”
石二群說,慌亂中,他們裝了兩個袋子快速離開。“從進去到離開不到五分鐘。”
搶錢后,5人同去云南避風頭
因害怕逃跑時人多容易暴露,石二群說,他們從銀行出來后是分頭跑的,他和陳德成順著市場向北跑,從西圍墻上的洞口鉆出,然后推著事先準備好的自行車扮成打工的逃走。
第二天,余全收等4人因害怕被抓,在鄭州稍作停留后逃回了駐馬店老家。而石二群留在了鄭州整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