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11口人住在一套房內,生活中存在許多不便。 兩家11口人住在一套房內,生活中存在許多不便。
11口人擠在一起,他們不得不打地鋪睡覺。 11口人擠在一起,他們不得不打地鋪睡覺。

  記者 章杰 文 王亞鴿 攝影

  核心提示|素不相識的兩家,因中介攜房款跑路,陰差陽錯住在了一個屋檐下,120平方米的一套房硬是擠進了兩家11口人,而且都不愿退讓。“除廚房、廁所共用,其他房間都畫上了‘楚河漢界’。這樣的情況已經持續十多天了,真不知該咋辦。”近日西工區的李女士撥打本報熱線求助。

  [現場] 120平方米的屋子里硬是住了11口人

  昨日,記者在紗廠西路宇龍花園見到了這個容納了11口的“家”,只見房子的門鎖已被破壞,室內明顯劃分成兩部分——賣房的彭女士一家占據主臥和客廳,買房的李女士一家則占據了兩個次臥,120平方米的房子里住著大小11口人,顯得有些擁擠,房間內還打起了地鋪。

  “我家6口人,彭女士家5口人,平時吃飯的時候還好,可晚上洗漱時特別擁擠,都沒法在家洗澡。”李女士說,兩家最小的孩子不足1歲,老人也70多歲了,原本兩家并不認識,就因為買房子的事打上了交道。

  據介紹,2014年夏天,李女士通過洛陽華麟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看上了彭女士位于紗廠西路宇龍花園一處120平方米的房子,通過華麟公司談定價格后,李女士給華麟公司付了定金、中介費、首付款等25萬余元。“付首付款前,我給彭女士打電話,她說既然通過中介買的,就把錢給中介吧!”李女士說,由于當時房子閑置,兩家經協商決定:李支付彭預付款2000元,房子先供李一家使用,手續全部辦完后,再將預付款歸還。

  隨后,李女士一家就搬了進去,但沒多久彭女士打電話說“負責買賣房子的中介聯系不上了”,要求走買房程序,否則就收回房子。李女士提供了交付的首付款收據,希望雙方可以坐下協商此事,但遭到彭女士一家的拒絕,此后雙方矛盾不斷升級,都不肯讓步,就都住了進來。

  [講述]中介攜房款跑路,買賣兩家上演“搶房大戰”

  從去年雙方協商不成后,兩家就不斷上演“搶房大戰”,門鎖被換都成了家常便飯。“行李被扔出來,看著孩子、老人坐在門口哭,心里比針扎還難受。”李女士說,其間她也到華麟公司看過,分公司關門了,該公司位于澗西區的總部也被貼上了封條,封條上寫著:該中介公司涉及刑事詐騙,請業主到長春路派出所進行登記備案。

  今年10月22日,彭女士帶著妹妹和兩家的孩子還有老人一起住進了宇龍花園的房子里,占據了主臥和客廳。

  “我跟老公之前經營一個小餐館,自從彭女士一家搬來住開始,我就把小餐館的工作給停了。”李女士說,她害怕自己一出門,一家人就會被趕出來。“錢都用來買這套房子了,周圍能借的親友也都借了,現在如果搬出去,我們都沒錢在外面租房子。”

  對于李女士的說法,彭女士予以承認,說起此事,她也一肚子委屈。“我原打算賣了這套房,買另一處房子呢,現在中介跑了,房款我也沒收到,我也是受害者,房產證等證件上的戶主還是我們家,這事都拖了一年多了,至今都沒有解決。”彭女士說,其間雙方的親屬也曾過來協調此事,但都沒有協商出一個讓雙方滿意的結果。

  彭女士告訴記者,去年他們就打算通過法院訴訟解決此事,但是因為中介的事情涉及面較廣,遲遲沒能開庭審判,因為他們家急用錢,只得撤銷訴訟。“雙方一直協調不成,只能先這樣兩家一起住了。”

  [說法]可以通過簽訂的條款,共同協商解決

  昨日,大河報記者從洛陽市長春路派出所了解到,關于中介華麟公司跑路的事情,還在進一步的偵辦中。

  對此,河南亞昌律師事務所李安民律師認為,作為中介的華麟公司只能收中介服務費用,收取房款顯然是違法的,房屋買賣的雙方直接交易才是最安全的。

  由于目前此事出現了糾紛,李安民表示,買賣雙方應坐下來友好協商解決,因為雙方都是通過中介去進行的交易,但是現在中介公司涉嫌刑事犯罪,那么公安機關在偵查的時間內,雙方應盡最大可能和盡最大的力度,去追償己方所損失的財物,以便讓受害人權益得到最大保護。

  河南松皓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聯偉則表示,即使將來中介公司被判決后,李女士的錢也不一定能立即全部追回,作為受害者的買賣雙方,可依據當初的購房合同等進一步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