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王寬)11月11日,映象網記者從鄭州市人社局了解到,為了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保險費應收盡收,鄭州市人社局將從本月起集中向欠費用人單位追繳社保欠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金水支行等268家單位被列為重點檢查單位。
據了解,此次檢查對象為268家欠繳社會保險費數額較大、欠繳時間較長的單位,檢查內容為各項社會保險費繳費情況,重點是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繳費情況。
11月9日12月20日為自查自糾階段。鄭州市社會保險局負責提供欠費用人單位欠費金額、單位地址等基本信息,各單位接到通知后,積極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自覺提供財務資料等繳費材料,協調補繳欠費。
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補繳欠費的,應在自查自糾結束前,自覺到經辦機構說明情況,并出具有關手續,提出具體的補繳欠費計劃。
12月21日至明年2月20日為現場檢查階段。鄭州市社保稽查大隊依法對重點欠費單位進行欠費稽核,并按規定追繳欠費,直至做出行政處罰。
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此外,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