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渝
本報訊 昨日召開的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一次大會表決通過了《關于許可對省十二屆人大代表楊清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決定草案》。
根據草案顯示,河南省公安廳于2015年11月13日向省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于許可對省十二屆人大代表楊清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報告》。根據代表法第三十二條和二十四條的規定,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許可河南省公安廳對河南省十二屆人大代表楊清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記者通過其他渠道信息了解到,楊清河涉嫌非法集資。
據悉,楊清河曾用名:楊清合,男,漢族,1967年6月出生,安陽縣人,工商管理碩士,高級經濟師,鄭州大學兼職教授,現任河南超越企業集團董事局主席兼首席執行官、上海德立信資產管理集團董事局主席、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河南省工商聯副會長、河南省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副會長、河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副會長、安陽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安陽市工商業聯合會(總商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