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廳

  關于2016年部分節假日

  安排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通知精神,為便于各地、各單位及早安排節假日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現將2016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二、春節:2月7日至13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補休。

  五、端午節:6月9日至11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節:9月15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