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鳳虎)12月29日,記者從省政府法制辦獲悉,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啟用新版河南省行政執法證和河南省行政執法監督證,201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頒發的舊版執法證和監督證同時予以廢止。
據了解,新版執法證由PVC防偽卡片和單層透明外套組成。執法證背面加載了二維碼防偽標識,群 眾可以登錄省政府法制網“河南省行政執法人員信息查詢系統”進行查詢,或者掃描證件背面右下角二維碼防偽標識,對執法證持證人員信息和證件是否有效進行實 時查詢。新版監督證不僅加印了二維碼防偽標識,封面還印制了國徽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專用章。
省政府法制辦有關負責人稱,行政執法人員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應當主動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出 示執法證表明身份,不出示執法證表明身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拒絕,并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機構投訴。此外,行政執法監督人員開展行政執 法監督工作,應當出示監督證表明身份,不出示監督證的,被監督的單位或人員有權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