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惠婷)1月28日,省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舞鋼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原局長李洪濤等人公款旅游問題。2014年7月,李洪濤和該局副局長胡廣耀及該局二級單位文物辦主任龔元亭一行三人,借到貴陽參加中國巖畫國際研討會之機,前往遵義和黃果樹景區公款旅游,隨后公款報銷旅游費用6573.6元。2015年9月16日,舞鋼市紀委給予李洪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胡廣耀黨內警告處分;舞鋼市監察局給予龔元亭行政撤職處分;并責令3人退賠相關費用。

  獲嘉縣水利局農村安全飲水辦公室主任韓趁意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4年4月,韓趁意以某水利工程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先后參與該公司水利項目招投標。公司中標后,韓趁意以管理費名義收取該公司所送禮金12500元。2015年11月23日,獲嘉縣紀委給予韓趁意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收繳違紀所得。

  舞陽縣工商局文峰鄉工商所所長張冠男等人違規接受宴請問題。2015年6月29日中午,文峰鄉工商所所長張冠男和副所長高新紅、工作人員周根超,以及北舞渡鎮工商所所長張振良、工作人員崔紅偉違規接受某汽修廠負責人宴請,且午間飲酒。2015年7月10日,舞陽縣工商局黨組給予高新紅、周根超、崔紅偉黨內警告處分;2015年8月4日,舞陽縣紀委給予張冠男、張振良黨內警告處分;分別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縣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郭軍英及監督責任落實不力的紀檢組組長趙保國進行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