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胡斌 實習生 魯艷培 通訊員 蘆萍 吳紅偉

  把錢借出去可以獲得較高的利息,面對這樣的“好事”,就會有人動心。40多歲的女包工頭黃某正是用這樣的方法,高息借款上千萬元。最終,她自己也被高額利息壓垮,因無力歸還巨額借款被判刑。

  身邊的事兒

  40多歲的黃某在親友鄰居的眼中是一個頗為有錢的女包工頭,她在其姐夫承攬的某小區中承包了部分工程,掙了一些錢。也正因如此,當黃某以工程用錢為由向他人借錢時,周圍的親友鄰居都很“慷慨”。按黃某所說的,把錢放在銀行利息寥寥無幾,并且物價日益增長,在銀行存錢并不劃算,而把錢放在她那里,可以獲得2%的月息,也就是1萬元一個月就可以得到200元的利息。這要遠遠高出銀行利息,而且她接手的有工程,放在她那里很安全。就這樣,在黃某的一番宣傳鼓動下,她輕而易舉地借到近千萬元。

  然而,每月支出的利息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加上在工程上用了一部分錢,慢慢地,黃某就開始入不敷出。為了補上窟窿,黃某只好再借錢支付到期的本金與利息,在后期借不來錢的時候,黃某甚至對出借人開出了月息5分、7分直至3角的高息。但這種拆東墻補西墻的做法使得黃某借款的窟窿越來越大。因后期黃某無力歸還借款與利息,最終借錢給黃某的人紛紛到公安機關報案。

  經查,截至2014年10月案發,黃某共非法吸收存款1402.5萬元,支付存款人本金及利息264.8萬元。

  結果

  許昌市魏都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黃某未經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批準,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達1402.5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