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查處違法車輛,前面看是客車,后面看是貨車。
車里還載著乘客。
映象網快訊(記者 邱延波 文/圖)為了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規定,拉貨的車不能拉人搞營運。3月7日,一輛廂式貨車改裝后,既拉貨又拉人,被鄭州市交運委執法支隊三大隊查處。
廂式貨車改裝客貨兩用
“咦,你看這個車真奇怪,后邊看著是貨車,前面看車是客車,還沒見過哩。”3月7日下午14時20分左右,長江路與通站路交叉口向北400米左右,一輛車牌號為豫R51377的大車停在路邊。從后面看,車尾是對開的車門,典型的貨車結構,從車尾打開用于裝卸貨物。車的后半部分屬于封閉狀態,沒有窗戶。但是,車的前半部分卻與后半部分截然不同,前半部分兩邊都安有窗戶。再看車里面,被人為地焊接成了上下兩層的臥鋪狀態。
仔細觀察,車的前半部分焊接的臥鋪上,躺著十幾名乘客,他們正在等著發車。
客貨混裝,先扣車再罰款
接到投訴的鄭州市交運委執法支隊三大隊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后,要求司機出示相關證件。證件顯示,這是一輛廂式貨車,只能搞貨運,不能載客營運。
“這是典型的客貨混裝,改裝后拉人。屬于超范圍經營。”三大隊執法人員張善旗說,貨車載客并從事旅客運輸經營活動,既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管理的規定,又違反了《道路運輸條例》旅客運輸經營資格的規定。因此對于這種違法行為,既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公安部門對當事人實施相應的行政處罰,又要依照《道路運輸條例》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當事人實施相應的行政處罰。張善旗說,對于這種情況,他們將先把車上的乘客拉到客運南站,然后將違法車輛進行暫扣。
“按照規定,將處以3萬到10萬元的罰款。”執法人員稱,客貨混裝十分危險,應該嚴厲打擊這種違法行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