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區石林鎮大磨屯村原黨支部書記侯生保違規為親屬辦理低保等問題
侯生保在任黨支部書記期間,違規為其妻鄭某申請辦理低保,領取低保金792元;對該村坐收坐支、白條入賬、套取標準化村級衛生室項目建設資金、村務長期不公開等問題負主要責任。2016年1月,山城區紀委給予侯生保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收繳違紀款792元。
淇濱區金山辦事處東柴廠村套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問題
2010年10月,東柴廠村發放2009年度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后,發現該村有5戶村民虛報退耕還林面積124.2畝,冒領資金17388元。村兩委不僅未按規定核銷虛報的退耕還林面積,反而將虛報的退耕還林面積變更到其他可以支配的村民名下,連續5年套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共計62906元,作為村賬外資金予以開支。2016年3月,淇濱區紀委監察局給予東柴廠村黨支部書記原合銀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東柴廠村會計王愛國黨內警告處分。
鶴山區鶴壁集鎮古樓河村未向村民足額發放受損房屋補償款等問題
2009年至2011年,古樓河村違反規定,未將鶴煤公司寺灣井賠償的受損房屋補償款足額發放給村民,將其中264300元用于招待費、車輛燃油費和其他村務支出,古樓河村原黨支部書記洪和平對此負主要責任。同時,洪和平長期借用村集體資金5151.7元未歸還。2016年3月,鶴山區紀委給予洪和平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平頂山:通報一批違紀典型案例
近日,平頂山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并曝光了一批違紀者。分別是:
衛東區行政服務中心副主任高自豪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經查,2015年5月22日中午下班后,區行政服務中心副主任高自豪,以工作辛苦為由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就餐,餐費412元由報賬員張某某用公務卡結算,報銷后錢直接返回到張某某的公務卡上。2016年4月22日,經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高自豪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衛東區區網管中心工作人員王艷鵬等3人違反工作紀律問題
經查,區網管中心工作人員王艷鵬、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張恒、區統計局工作人員張宇龍,在2016年3月份上班時間,用單位的辦公電腦瀏覽淘寶、電視劇等與工作無關的網頁。上述3人行為構成違反工作紀律錯誤。2016年4月 22 日,經區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分別給予王艷鵬、張恒、張宇龍警告處分。
魯山縣36名黨員干部因對河砂資源監管不力被問責
經查,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有關人員在魯山沙河馬樓鄉段超出沙河標段外采砂,且在禁采期內有采砂行為,破壞耕地、林地、灘涂、損毀公益林,并多次被新聞媒體曝光,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2016年4月19日,魯山縣紀委監察局對監管部門的有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給予河務局黨組書記、局長陳民敬,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潘常青,林業局林政稽查大隊隊長李文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河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袁建德、李忠玉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給予林業局黨組成員、林場場長李克新,黨組成員、工會主席辛亞輝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給予森林公安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鐵久寬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國土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孟憲明,黨組成員、原副主任科員寧曉東,林業局黨組成員、森林公安局局長陳雙敬,馬樓鄉黨委委員、人大副主席梁魯生,綜治中心專職副主任雷寶磊,交通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安廣義黨內警告處分;對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任長吉,馬樓鄉黨委副書記、鄉長許向陽,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劉天旭進行誡勉談話。另有河務局、林業局、森林公安局、國土資源局、馬樓鄉、交通局的19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由所在單位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降低崗位等級等不同等次的處分。
高新區遵化店鎮一黨員因交通肇事逃逸被開除黨籍
高新區遵化店鎮周灣村黨員賈新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2015年11月,葉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賈新輝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2016年4月25日,經遵化店鎮黨委研究,報請高新區紀工委同意,決定給予賈新輝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