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洛陽訊(記者 徐孟國 通訊員 魏孝群)5月11日上午,居住在洛陽、具有天津戶籍的雷先生,從洛陽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政委張生智手中接過了在洛陽南昌路派出所受理辦理的天津居民身份證。這標志著洛陽成為繼鄭州之后河南省受理天津市戶籍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的第二個城市。

  去年,公安部印發了《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將河南作為10個試點省、市之一。去年6月河南省與天津市開展了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一對一試點。去年11月,鄭州豐產路派出所成為河南省受理天津戶口異地補領、換領身份證的首個城市。

  據了解,按照公安部部署,從去年7月到今年6月,河南省與天津、江蘇與安徽、浙江與江西、重慶與四川、湖北與湖南10省、市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一對一試點;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在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逐步開展異地受理;2017年7月,在各地全面實施。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廳部署,洛陽市公安局確定:南昌路派出所作為洛陽受理天津市戶口居民身份證異地辦證的試點。也是全省第二個試點。據悉,異地補領、換領身份證范圍僅限于在河南就業、就學、居住的天津市居民,受理地點設在洛陽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戶籍辦理大廳(洛陽市澗西區九都西路與太原南路交叉口東北角)。

  在天津就業、就學、居住的河南居民,可以在天津市異地申請補領、換領居民身份證。申請異地換領居民身份證的,應當交驗身份證、《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學生證》;補領居民身份證的,應當交驗《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學生證》,并向受理地公安機關繳納證件工本費(到期換領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40元)。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4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據了解,南昌路派出所戶籍室夏季作息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點30分至12點,下午15點至18點30分。戶籍室電話:0379-6313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