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李紅汛通訊員邱軍偉
本報平頂山訊5月12日,平頂山市衛東法院將20余名“老賴”傳喚到庭參與庭審,受審“老賴”在是否賠償到位涉及量刑的“緊箍咒”下,當庭拿出7萬元,并對剩余欠款做出還款保證。讓“老賴”參與庭審,已經初見效果。昨日,記者從衛東法院獲悉,從5月12日參與庭審后,已有11名“老賴”主動找被欠款人還款或達成還款日期。據悉,讓“老賴”參與庭審現場教育,這在平頂山市尚屬首次。
庭審現場:20余名“老賴”受傳喚參與庭審
5月12日,平頂山市衛東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王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衛東區檢察院指派3名公訴員出庭公訴,20余名“老賴”被傳喚到庭參與庭審。
被告人王某原是平頂山市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2012年10月15日,王某駕駛帕薩特轎車在平頂山市區將楊某撞傷。事故發生后,被害人楊某經法醫鑒定屬于8級傷殘。后經交警部門認定,王某負全部責任。2014年2月,衛東區人民法院判決王某賠償楊某各項損失共計223619.07元。王某不服判決,上訴至平頂山市中級法院。同年4月23日,經調解,王某自愿分兩次付給楊某人民幣19.5萬元。判決生效后,王某沒有按期履行判決。2014年8月5日,楊某申請衛東區法院強制執行,當時王某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且其本人電話聯系不上。在警方立案偵查并對王某網上追逃后,2015年11月17日,王某在平頂山市新城區被捉拿歸案并批捕。
庭審現場,公訴員當庭指出,王某雖然沒有房產,但是名下有2011年買的帕薩特轎車一輛,還有一輛舊普通桑塔納轎車。判決生效后,王某借給朋友10萬元,于2014年底在鄭州以18萬的價格購買二手奧迪A6轎車一輛,并于2014年10月出資5萬余元和他人合資去山西做煤炭生意。王某視法律為兒戲,惡意不履行法院的裁定。公訴員建議,如果在法院判決前履行義務,賠償全部到位,判處1年半以下有期徒刑;否則將判處2年半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某對公訴人員提出的各項問題表示認可,并當庭認罪,希望法院能從輕判決。王某的辯護律師當庭拿出王某家人準備的7萬元支付給楊某家人,并承諾剩余的12萬余元及訴訟費、執行費于20日下午4點全部交齊,法院根據王某交款情況擬擇日宣判。
庭審質問:“你知道什么叫誠信嗎?”
庭審中,由衛東區法院副院長擔任審判長的李自平這樣問王某:“你知道什么叫誠信嗎?”一句話,把王某問得久久不吭聲。好久,王某說道:“我沒有很好地理解誠信,理解不透。”
面對參與庭審的其他20余名“老賴”,李自平義正辭嚴地當庭說道:“誠信是堅守承諾,是經商之道,從古到今,人以誠信為立足之本,希望大家以王某為鑒,堅守誠信,不失底線。”
公訴員馬海玲當庭進行法庭教育:“2015年下半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三家聯合開展集中打擊不執行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王某就是個很好的實例,不僅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情節嚴重直接進入司法程序,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定罪處罰,牢獄之苦過后債務依然存在,法院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后依然應當強制執行。”
如今,拒不履行法院民事裁決的失信人員問題成為老大難問題,給被害人造成嚴重的家庭傷害和心理傷害。相關部門只要全力配合,應該容易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執行難通道。對此,衛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孫國威這樣說道:“最近,衛東區檢察院響應國家對失信人員嚴厲懲處的號召,經常和有關部門進行溝通,積極對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失信人員進行懲戒,維護司法尊嚴,不能讓判決成為一張白紙,失去司法機關的公信力。”
庭審效果:戴上“緊箍咒”的11名“老賴”還款
據介紹,將“老賴”傳喚,并對“老賴”進行庭審現場教育,這在平頂山市尚屬首例。
庭審結束,一名女“老賴”剛走出審判庭,就開始和被害人電話溝通:“不就7000多塊錢呀,兩天之內我會把錢給你湊齊,你過來拿吧”。當發現有法院工作人員注意到了她,這名女“老賴”不好意思地笑著說:“原來認為數額小,法院和對方(被害人)沒辦法,能拖一天是一天,現在看來不能再拖了,庭審給我上了一課,以后總把誠信放在第一位”。
針對有錢不還的“老賴”,國家法律明確規定不能開豪華車,不能住高級賓館,不能乘坐飛機、火車,不能出國等。今后,對付“老賴”的方法又加上一個“緊箍咒”,可以直接轉為刑事案件,直接判處實刑,讓失信人員不再“老賴”。
昨日,記者從衛東法院獲悉,從5月12日參與庭審后,已有11名“老賴”主動找被欠款人還款或達成還款日期,讓“老賴”參與庭審現場教育初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