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章杰 董楠 通訊員 趙亞紅

  本報訊 昨日,記者從洛陽市黃標車淘汰辦公室獲悉,洛陽市近日出臺了《洛陽市在用柴油黃標車“黃改綠”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部分車況較好黃標車直接淘汰很可惜,該項工作將使部分黃標車通過改造重新還上“綠標”。車主也將根據車況獲得800元至1.8萬元政府補貼。

  據了解,洛陽是唯一獲得全省“黃改綠”工作的試點,對于部分車況較好、殘存價值較高、未達到強制報廢標準、達到國Ⅱ排放標準的在用柴油黃標車,“直接報廢則很可惜,通過對上述車輛加裝尾氣凈化裝置,使其達到綠標車排放標準,不再受黃標車禁限行限制。”洛陽市黃標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此外,“黃改綠”滿足以下條件:在本市注冊登記的在用柴油黃標車;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2006年1月1日以后注冊登記、排放達到國Ⅱ排放標準且行駛里程不超過30萬公里的車輛;車況及發動機應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對車主自愿并在本市注冊登記滿足相關技術改造條件的在用柴油黃標車實施“黃改綠”的,政府予以補貼,“補貼標準與提前淘汰黃標車標準相同,根據車型及登記年限,將給予800元至1.8萬元補貼。”洛陽市黃標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車輛改造費用如有差額部門則需要車主自行承擔。

  據了解,對于各級財政供養單位的黃標車;強制報廢的黃標車;已享受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黃標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依照強制報廢車輛處理,不享受補貼;不在相關部門向社會公布的可進行“黃改綠”的車型范圍內的車輛。有以上情況之一的黃標車,均不能享受“黃改綠”補貼政策。

  車主申領補貼資金時需要攜帶4大類相關證件或手續,“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市環保部門委托環保檢驗機構出具的經檢測達到“黃改綠”標準的檢測報告和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指定的改裝點出具的正規發票;車主為個人的,需提供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車主為單位的,需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辦理的,仍需提供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車主書面委托書。”洛陽市黃標辦相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