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現場□記者 谷武民 通訊員 齊金萍 文圖
一個案件讓當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威嚴”
家住鶴壁市的李某怎么也想不到,一樁本來普通的民事案件,因為自己“賴賬”,居然發展演變成了性質嚴重的刑事案件。鶴壁市山城區法院依法于2016年5月10日以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
原來,鶴壁市山城區法院審理的李某與原告胡某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于2014年10月10日判決李某付給原告胡某醫療費、護理費等各項費用92066.18元。該判決生效后,鶴壁市山城區法院于2014年12月25日立案執行。2014年7月至2016年年初,李某為逃避法院執行將其工資收入轉移至其弟的銀行賬戶內。
被執行人李某主觀上具有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隱藏、轉移個人財產的行為,導致判決無法執行,屬于拒不執行判決的行為,應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這只是該院強力破解執行難的一個個案。
為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破解執行難,山城區法院注重攻克執行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創新執行方式、變換執行策略、加大執行力度,不斷提升執行成效。
領導重視上下齊心
配強隊伍,挑選經驗豐富、作風精良的干警充實到執行隊伍,要求全體執行干警加強學習,精通執行的法律法規,熟悉強制執行措施相關程序,做到人人是執行骨干,個個是執行能手。實行分組負責,將具體指標落實到各小組,實行月通報、季排隊、年獎懲。對干警辦案在強化監督與自我監督的同時,采取案件質量跟蹤、案件效果回訪等方式,促進干警廉潔辦案,公正辦案。
信息暢通效率倍增
積極開通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把執行指揮中心的信息查詢系統作為化解“執行難”問題的重要工作抓手,對未執結的案件進行全部過濾,尤其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員,責令專人每日網絡查詢,建立臺賬。一旦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立即通過系統向銀行發出協助查封、凍結的要求,進行扣劃,實現對被執行財產的及時控制,進一步提高了執行工作效率。自系統開通以來,共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執結案件12件。
強化威懾立竿見影
加大反規避執行工作力度,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惡意逃債、暴力抗法的案件,依法采取強制財產報告、加大財產調查、建立財產舉報、追究刑事責任等有力措施予以嚴厲打擊,5月份,判決一起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案,判處拒不執行人有期徒刑一年;將“老賴”曝光到底,對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一律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老賴”的居住、生活、工作單位附近張貼失信被執行人具體信息,在人流量密集的中凱步行街附近的超大屏幕上滾動播放失信被執行人基本情況,附帶“老賴”頭像,向其施加壓力,壓縮其社會空間,督促其主動履行義務。今年以來,共有15名被執行人迫于壓力主動履行了義務。
完善協調聯動保障
堅持“黨委領導、部門協助、法院主辦”的執行工作格局,主動向區委、政法委報告執行案件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重大、疑難案件的執行,積極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親臨執行現場,取得有力支持。注重加強與工商局、房產局、國土局、公安局、車管所等相關部門的聯系與配合,完善執行查控系統,及時掌握被執行人的去向及財產狀況,通過限制或禁止被執行人融資、置產、出境、個人超高消費等手段,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暢通法院執行工作渠道。
加大宣傳氛圍良好
通過在轄區主要街道懸掛活動宣傳條幅、制作宣傳展板、在繁華地段設立咨詢臺、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宣傳有關執行工作的法律、法規,教育引導群眾樹立誠信意識,形成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依法協助法院執行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