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服務:全面啟動城鄉居民健康簽約服務
健康也能享受簽約服務。按照部署,我市將開展城鄉居民健康簽約服務。居民以家庭為單位,與簽約醫 生為代表的服務團隊簽訂服務協議。簽約對象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 殘疾人等重點人群為主,逐步提高覆蓋面。
簽約醫生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或具備相應資質的醫師、鄉村醫生擔任,負責日常簽約服務工作的開展和實施。向簽約對象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務。
根據不同類型和檔次還可設立“簽約服務包”,針對特定對象提供個性化的簽約服務。
而簽約居民可享受預約優先就診、轉診綠色通道、上級醫院看病基層拿藥、慢性病長處方等優惠措施。
按照《意見》,2016年,全面啟動城鄉居民健康簽約服務;2017年,城市簽約服務覆蓋率≥30%,農村簽約服務覆蓋率≥80%,城鄉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60%。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范化診療和管理率 ≥40%;2020年,力爭將簽約服務擴大到全人群,努力實現簽約服務全覆蓋。城鄉居民健康簽約服務具體工 作方案另行制定。
雙向轉診:城市醫院住院床位優先向首診醫療機構開放
為方便群眾科學就醫,我市將逐步建立合理有序的雙向轉診制度。而雙向轉診的重點是在按規定上轉患 者的同時,促進上級醫院將恢復期(康復期)患者下轉。
根據《意見》規定,城市醫院專家門診號和住院床位優先向首診醫療機構開放,二級以上醫院均應開展 非急診預約診療服務。城市三級醫院對需要住院治療的預約轉診病人設立綠色通道,城市三級醫院預約診療 率≥50%(中醫醫院≥30%)。2016年起,二、三級城市醫院用于基層轉診號源每年增加5-10%。
規范雙向轉診管理方面,我市將研究制定雙向轉診工作方案,明確雙向轉診的病種、標準、程序和流程 。除急診疾病、精神病、傳染病外,其他疾病原則上應在簽約醫生所在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接受首次診察, 經醫生確認無法診治的疾病,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上轉;在二、三級醫療機構治療的患 者,對診斷明確、經治療病情穩定、可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治療和康復的,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應下 轉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017年,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醫療機構轉診的人數年增長率 達到10%以上。
醫保報銷:住院補償比例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
建立分級診療制度,醫保支付制度又有哪些舉措?按照《意見》,我市要制定完善推進分級診療實施的 醫保(含新農合)支持政策措施,實施“一減免、一傾斜、一完善”,發揮醫保對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的引導和 對醫療費用的控制作用。
“一減免”:從低類別定點醫療機構轉入高類別定點醫療機構時,僅向高類別定點醫療機構補齊起付標準的 差額部分即可;從高類別定點醫療機構轉入低類別定點醫療機構時,免交起付線費用。
“一傾斜”:住院補償比例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
“一完善”:進一步完善基本醫保參保對象實行基層首診、雙向轉診的醫保支付政策措施,引導患者基層首 診、合理轉診、有序就醫。
此外,《意見》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用藥目錄要與二、三級醫院醫保用藥目錄實行全面銜接。
在醫保支付方式上,建立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等復合型付費方式,逐步減 少按項目付費。
醫師執業:符合條件的離退休醫師可開個體診所
實施分級診療,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很關鍵。按照《意見》,2017年,我市全面實施醫師區域注 冊制度。全市范圍內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執業醫師,經備案即可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自由執業”,并且 還不受執業地點的限制。
允許、支持符合條件的離退休醫師、中醫專業技術人員、名老中醫開辦西醫(內科)、中醫、中西醫結合 等科目的個體診所,并且規定,醫師所在醫療機構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限制或變相 限制。
此外,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也可在鄉鎮和村開辦只提供經核準的傳統中醫診 療服務的傳統中醫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