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駿

  本報訊 大氣污染治理措施再升級。河南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攻堅辦)1月14日下發通知,要求自通知下發日起,在全省范圍內禁燃煙花爆竹。

  攻堅辦要求各地在“禁燃煙花爆竹目標責任書”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禁燃煙花爆竹的區域范圍,實現市縣域全覆蓋,包括鄉鎮和農村,堅決杜絕全省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通知同時要求各地抓緊時間出臺轄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規定,明確市縣全域內全時段、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并限時上報出臺的相關落實文件內容。與此同時,攻堅辦還要求各地強化煙花爆竹禁燃工作責任制和問責機制,對在這項工作中不依法履職、不作為、慢作為、玩忽職守的行為進行追責。

  鄭州全面禁售禁放煙花爆竹

  □記者 李一川

  本報訊1月14日,鄭州市政府召開全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推進會,新鄭、新密、滎陽、登封、中牟五縣(市)和上街區向市政府遞交《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目標責任書》,省會轄區內所有縣城及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全時段全面禁售禁放煙花爆竹。

  會議要求,嚴厲打擊單位或個人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保證城市建成區內無銷售煙花爆竹經營網點、無運輸車輛、無燃放現象。尤其是1月27日(除夕)19時至1月28日(大年初一)凌晨1時、1月28日6時至8時、2月11日(元宵節)19時至12日(正月十六)凌晨1時幾個重點時段,定人、定崗、定責,保證每棟居民樓、每個重點部位都有執勤人員,堅決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公安機關將對非法儲存、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嚴厲處置,發現一起,處罰一起。凡接到人民群眾舉報的非法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線索的,公安機關將認真查處,并將對舉報人員實行獎勵。

  元旦前夕,《2017年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公布,重申市內五區、四個開發區全年繼續禁放煙花爆竹。此次周邊五縣(市)和上街區也納入禁放范圍,省會全面禁售禁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