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小李順利辦理了入職手續,并成為該院護理部的一名護士。

  “我以為只要努力工作,醫院一定不會虧待我,可是……”小李每個月只能從醫院領取800元的現金工資,“連洛陽市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400元都達不到。”

  過低的工資待遇讓生活捉襟見肘,同時超負荷的工作環境,促使小李萌生了去意。

  2015年2月,小李向自己的上司護理部主任提出辭職,準備尋找其他工作機會。2015年7月,當小李到醫院辦理離職手續時,卻遭到醫院的“刁難”,“他們讓我交納1萬元的‘養成費’,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遭遇]多名離職的醫生、護士遭醫院“刁難”

  據小李介紹,在洛陽市第七人民醫院有醫生、護士七八十人,目前有20余名醫生、護士正在遭遇此類情況。

  小呂和小張在洛陽市第七人民醫院內科擔任過醫生,如今她倆也因為“養成費”的問題,無法辦理離職手續,甚至連臨床執業醫師助理證、勞動合同等也被扣留在醫院,無法取回。

  小呂,開封人,2015年7月進入洛陽市第七人民醫院工作,試用期間,每個月從醫院領取800元現金工資,正式上崗后,也僅領取到每月1000元的現金工資,“五險一金都沒有交過,我們的勞動合同還被扣在醫院,不給我們”。

  小張,汝州人,除了和小李、小呂有相同的遭遇外,小張的臨床執業醫師助理證被扣在醫院,“沒有這個證件,我無法考取臨床職業醫師證。”

  離職手續遲遲不予辦理,小李等人將面臨找不到工作,即使找到工作,也將面臨非法行醫等問題。

  “入職的時候,醫院坑我們一筆錢也就算了,我們只當打爛了牙齒往肚里吞。現在離職還要再坑我們一筆錢,發的那點工資,等于這幾年白干了。”小李等人說。

  姬女士和張先生也曾在洛陽市第七人民醫院工作,他倆已先后從該醫院離職,姬女士離職時交了5000元“養成費”,而張先生則交了8000元“養成費”。“當時,要收我10000元‘養成費’,我找醫院領導說情,最后寫了份申請,交了8000元。”

  [過程]求助媒體,反被指責“把關系搞僵”

  今年1月份,小李曾向洛陽當地的一家媒體求助,該媒體報道后,醫院表示不再收取小李的10000元“養成費”,并且將小李的“護士執業證書”還給了小李。

  “不知什么原因,媒體沒有繼續報道,醫院依舊不給我辦理離職,我的離職手續只差醫院的公章和法人代表的簽字。”小李說。

  記者注意到,小李所持的《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上“申請人原工作單位意見”一欄,的確沒有蓋章、簽字。

  小李告訴記者,如果原單位不予蓋章簽字,就意味著沒有正規醫院能夠接收她。

  對此,小李曾多次找到洛陽市第七人民醫院書記、院長劉二奇,請求劉二奇能夠給她的《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蓋章、簽字。

  小李向大河報記者提供了一份與劉二奇的電話錄音,在錄音中,劉二奇不但不同意給小李簽字、蓋章,反而斥責小李將“建院費”、“養成費”等問題,“捅到”媒體,把自己和醫院的關系“搞僵”。

  而小呂、小張仍被醫院強制要求交納“養成費”。

  “醫院之前收取的‘建院費’我們不要了,可這個‘養成費’也不知道是什么費用,如果說是培訓費,我們參加工作期間,根本沒有參加過任何培訓,憑啥讓我們交?”小呂等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