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首席記者 劉廣超 通訊員 薛宏冰
“公安機關鼓勵群眾積極舉報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毒品違法犯罪行為或線索,如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舉報人最高可獲得30萬元獎勵。”3月6日上午,記者從漯河市公安局獲悉,目前《河南省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獎勵辦法》已正式公布實施,漯河市將嚴格按照獎勵辦法規定的舉報范圍、舉報標準對舉報毒品犯罪者進行獎勵。
據介紹,根據規定,舉報吸食、注射毒品人員,每查獲1名獎勵500元。
舉報走私、販賣、運輸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根據繳獲的毒品數量進行獎勵。10克以下,每案獎勵500元;10000克以上,每案獎勵30000元。
舉報走私、非法買賣、運輸國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學品的,根據繳獲量進行獎勵。繳獲《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規定的第一類管制品種的,每1千克獎勵2000元;繳獲第二類管制品種的,每100克獎勵2000元。
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每鏟除罌粟100株(大麻1000株)獎勵100元。
舉報非法制造毒品、制毒物品加工廠(點)繳獲毒品的,根據廠(點)規模和繳獲量予以獎勵,每搗毀1個加工點獎勵10000元,每搗毀1個加工廠獎勵50000元。提供在逃重特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線索的,每抓獲1名犯罪嫌疑人獎勵10000元。對舉報人的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關于舉報的獎金領取舉報人應注意,在接到獎勵通知后應憑本人身份證3個月內領取獎金,逾期不領取或拒不提供身份證件者,視為自動放棄。若舉報人直接到公安機關領取獎金不便或有困難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領;也可提供本人或其委托人開戶銀行賬號,由公安機關將獎金轉入指定賬號。
漯河民警也提醒道,市民群眾可撥打“110”報警電話或者到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舉報。各級公安機關也將明確專門人員負責舉報獎勵工作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不會將舉報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舉報情況公開或泄露,違者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