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立志:1973年出生,漢族,河南禹州人,鄭州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副教授,博士生導師。2000—2003年就讀于鄭州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獲刑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至2011年,在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刑事法學系工作。期間,2006年至2009年就讀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刑法學博士學位,2012年至今,北京師范大學政治學博士后。研究方向:主要從事刑法哲學及經濟刑法研究。
在《法學》《政法論壇》、法學評論》等專業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50余篇,有15篇分別被中國人民大學復印資料《刑事法學》《金融與保險》《投資與證券》全文轉載。獨著出版《隱私權刑法保護》《安全事故刑法規制問題研究》,獨譯出版《馬其頓共和國刑法典》《克羅地亞共和國刑法典》《塞爾維亞共和國刑法典》《斯洛文尼亞共和國刑法典》《黑山刑法典》?,F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項目,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課題,全國博士后一般資助科研基金項目及全國博士后特別資助科研積極項目,河南省社科規劃項目,以及河南省發展研究中心項目等多個省部級項目。2012年獲河南省高校科技創新人才計劃(人文社科類)資助,2013年獲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師計劃資助。
感言:良知比法律更重要。世界上沒有所謂的“奉命行事”。人尊奉的只能是自己的道義良知,以及據此而形成的內心確信。法律之治,不僅是法條規范之治,還應是人性良知之治。

王建國:1968年12月出生,河南商水人,中共黨員,現任教于鄭州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博士后。主要從事法學理論、司法制度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研究。兼任鄭州大學憲法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員,河南省“六五”普法講師團高級講師,河南鄭聲律師事務所律師。2011年3月至6月俄羅斯伊爾庫茨克國立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13年9月被評為鄭州大學全額資助博士生導師,2015年1月聘為教授,2016年12月入選鄭州大學首批法學學科司法制度與司法政策方向特聘教授。
任教高校以來,主持、參加國家、省部級項目20余項,其中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1項、完成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1項,參加中央宣傳部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重大項目、國家社科重大項目1項,以及參加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2項等。曾獲河南省第九屆優秀省管專家、鄭州大學首屆“十大師德標兵”稱號、河南省法治智庫專家、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雙千人才計劃等稱號。獲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2項,三等獎3項;獲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優秀成果獎二等獎1項;獲廳級優秀成果獎一等獎4項。獨著、主編或參編著作8部。已在《法律科學》《法學評論》《法學》等學術刊物發表論文60余篇。課題研究成果對于中原經濟區航空港的法治建設提出了中肯的建議,獲得領導機關批示采用3次,產生了一定的社會效益和學術影響。
感言:法治乃是良法善治。作為法律學人,我們不僅應當為國家培養優秀的法律人才,還應當身體力行踐行法治的使命,為國家法治建設獻言獻策、貢獻一己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