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1日起,社會散居孤兒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福利機構養育兒童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昨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得此消息。
據悉,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提升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的決策部署,近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提高河南省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的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社會散居孤兒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福利機構養育兒童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標準提高部分由省財政補助50元,市縣兩級財政承擔50元。通知下發前已經按照原標準發放的應于今年6月1日前予以補發。此次提高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將使河南省近4萬名孤兒直接受益。
《通知》強調,任何組織、機構、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調、擠占、挪用、騙取補助資金,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協調配合,切實做好提標增發工作,確保及時足額發放到位。(記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