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意義:化肥在農業中應用廣泛,河南作為農業大省,也是化肥使用大省,涉及化肥的商標糾紛較多,審理好涉化肥行業知識產權糾紛,規范化肥行業經營秩序,推進相關產業持續發展,對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意義巨大。“洋豐YF”商標經過權利人多年培養,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某市洋豐肥業公司成立較晚,其登記字號中雖含有洋豐字樣,但其不規范使用自己的企業字號,使消費者對其產品的來源容易產生混淆誤認,應承擔相應責任。法院通過本案裁判,加強對知名商標的保護力度,對規范企業的正當經營行為,制止不正當競爭和侵害商標權行為有一定的標本意義。
七、鄭州市某機電設備商行與浙江某機電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
基本案情:劉中懷系“一種便攜式空氣壓縮機”實用新型專利的專利權人。2015年11月10日,劉中懷的委托代理人與公證人員一道在鄭州市某機電設備商行購買“威普”牌空氣壓縮機一臺,取得使用說明書一份。使用說明書載明,制造商:浙江某機電科技有限公司。公證封存產品顯示有“weipu威普”字樣,產品銘牌顯示“浙江某機電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經法院比對,公證封存產品包含了劉中懷“一種便攜式空氣壓縮機”實用新型專利權利要求1的全部技術特征。法院遂判決浙江某機電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權產品的行為,鄭州市某機電設備商行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產品的行為,同時,判令浙江某機電科技有限公司賠償劉中懷經濟損失8萬元,鄭州市某機電設備商行對其中1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典型意義: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其創造性和技術水平雖較發明專利低,但實用價值大,相關糾紛數量也比較多。本案的處理,較好地保護了實用新型專利權人的利益,對鼓勵中小發明,保護我國普通從業者或個人發明的專利權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
八、孔某、王某與浚縣中華冬熟果樹研究中心技術合同糾紛一案
基本案情:孔某系滑縣某園藝場(后變更為家庭農場)經營者,王某與孔某是夫妻關系。浚縣中華冬熟果樹研究中心系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注冊“紅葉冬桃”及圖商標的所有者。該中心是我國唯一從事冬熟果樹栽培研究、雜交育種和實生選育的專業科研機構,從1987年起開始從事我國晚熟桃的雜交育種、實生選育工作,先后培養出“中華冬桃”、“中華冬桃2號”等七個晚熟桃新品種,填補了我國晚熟桃育種的空白。滑縣某園藝場與浚縣中華冬熟果樹研究中心于2012年12月2日簽訂了《紅葉冬桃新品種有償引種區域試驗協議書》,此后滑縣某園藝場及王某在區域試驗期間沒有提供區域試驗報告,未經育種單位同意擅自進行廣告宣傳,自行繁殖紅葉冬桃苗木并出售。雙方產生糾紛,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后認定王某、孔某未經育種單位授權同意使用其商標的行為構成違約,侵犯了浚縣中華冬熟果樹研究中心的合法權益,判決孔某、王某賠償浚縣中華冬熟果樹研究中心經濟損失8萬元。
典型意義:一個植物新品種的培育往往要耗費育種權人大量心血,從事品種培育的科研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應得到保護。加大相關權益的司法保護力度,有助于激發科研工作者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良品種,實現以科技為支持內涵式現代農業的發展。本案裁判保護了植物新品種權人的合法權益,對保護植物新品種權人的創新積極性,營造激勵創新的司法環境具有積極的作用。
九、河南某數碼商務有限公司侵害著作財產權糾紛一案
基本案情:天津市網城天創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天津市網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網城天創ShopNCShopNC電商門戶系統軟件V2013”的計算機軟件共同著作權人。河南某數碼商務有限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在其主辦的泰購網對上述兩家公司享有著作權的軟件進行商業性使用,雙方產生糾紛,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后認定河南某數碼商務有限公司構成侵權,判決其賠償權利人經濟損失255000元。
典型意義:信息化時代,計算機軟件開發能力是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標志,我國對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實行立法保護,但從司法實踐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行為的認定是一個難點。當代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案件很少是那種簡單的復制抄襲行為,而是已經更多地涉及到軟件中更深層次的問題,該類案件中大量的法律問題與技術問題相互交織、相互影響,本案通過對司法實踐中發生的軟件著作權侵權案件進行研究,對涉及到的侵權認定、技術鑒定等常見問題及其解決、應對方法進行了分析。
十、梁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一案
基本案情:美國強生公司系第601208號“強生”、第1112078號“強生”商標的商標權人;德國拜耳司道夫股份有限公司系215396號“NIVEA”、第624888號“妮維雅”商標的商標權人。被告人梁某雇傭谷某等人在2011年2月-4月期間銷售假冒強生、妮維雅等品牌的洗化用品及化妝品,2011年4月12日,鄭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在鄭州市管城區南四環柴郭村一倉庫查獲了一批假冒(碧香)強生、妮維雅(NIVEA)等品牌洗化用品。后經法院審理,認定梁某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典型意義:近年來,人民法院不斷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全省法院嚴格落實“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的精神,堅持對國內外企業的知識產權一視同仁,同等保護,克服地方保護主義,通過案件審理,實現對境內外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平等保護。本案就是通過對侵權人判處實刑,并處以巨額罰金的方式,保護了美國強生公司、德國拜耳司道夫股份有限公司等境外公司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