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劉改華)

  4月25日上午,河南全省法院失信聯合懲戒暨集中宣傳曝光老賴宣傳月活動啟動儀式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宋海萍對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馬軍杰就去年以來河南法院通過采取聯合懲戒措施,促使被執行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的十個典型案例,向社會公布。

  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對于促進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提高司法公信力,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具有重要作用,今年4月20日,河南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設領導小組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總結了領導小組成立以來取得的工作成效,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決定進一步加強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設,落實好各項信用懲戒措施,把聯合懲戒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為落實會議精神,河南高院決定在全省法院開展一次失信聯合懲戒暨集中曝光“老賴”宣傳活動。重點抓好兩個方面工作,具體包括:一方面,進一步加強網絡查控系統建設。網絡查控系統建設是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設的核心內容,主要包括6項內容:不動產、工商、商業保險、酒店住宿、房屋租賃、婚姻登記信息,目的是實現對被執行人主要財產形式的全覆蓋,執行干警坐在辦公室,通過網絡,就能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查控、辦理不動產過戶手續。另一方面,大力推進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設。河南高院積極協助各聯動單位,加快懲戒軟件開發使用,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嵌入相關部門的管理、審批、工作系統中,實現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自動比對、自動攔截、自動監督、自動懲戒,讓“老賴”無處藏身。活動期間,全省法院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在媒體上開辟專欄等多種形式,綜合運用電視、報紙、廣播、互聯網、市區大屏幕、地鐵、公共交通、社區等宣傳平臺,大力宣傳限制高消費、乘坐飛機高鐵、出入境、招投標、貸款等聯合懲戒各項措施,曝光一批失信“老賴”名單,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等。

  會上還通報了全省法院即將開展的“百日執行攻堅”活動的進展情況。2018年5月1日至8月10日,全省法院要對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集中執結一批;對符合終本條件的案件,嚴格終本一批;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申請人家庭困難的涉民生案件,依法救助一批;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案件,掛牌督辦一批;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符合破產條件的,依法破產一批。要通過執行攻堅活動,全面提升執行工作質效,推動全省法院的執行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公職人員崔某失信被行政處分案

  2015年9月25日,崔某駕駛轎車與行人雷某發生交通事故,致雷某受傷,車輛損壞。2016年12月28日,鞏義市法院審理判決,崔某賠償雷某醫療費等各項費用共計50670.69元。2017年1月,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法院多次通知崔某,但案件未能順利執行。2017年2月7日,法院在查明崔某為鞏義市某鎮公務人員,依法將其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向鞏義市監察局通報情況。鞏義市監察局給予崔某警告處分。懾于法律和黨紀的威力,崔某支付了賠償款,該案順利執結。

  本案中,被執行人崔某系國家工作人員,本應模范帶頭執行國家法律,遵守社會公德,但卻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依據聯合懲戒的有關規定,鞏義市監察局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最終促使案件執結。此舉在鞏義市特別是公職人員中引起了強烈震動,帶動了一批涉公職人員案件的順利執行,收到良好社會和法律效果。

  案例二:趙某失信被困緬甸案

  李某與趙某合同糾紛一案,2015年12月,社旗縣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決趙某支付李某原料款及利息55萬元。2016年5月,李某向社旗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趙某為躲避法院執行,遠走緬甸承包工程,社旗縣法院將趙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出行、高消費進行限制。2016年11月,緬甸北部爆發動亂,趙某欲回國避難,卻因上了失信名單無法購買回國機票。2016年12月,趙某主動與執行法官取得聯系,保證先履行35萬執行款,剩下20萬元等其回國之后,一年內履行完畢,請求法院把其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刪除。執行法官考慮到趙某的人身安全問題,從人道主義出發,主持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法院遂將趙某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2017年新春佳節來臨之前,趙某得以安全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