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汪永森 實習生 劉旭) 記者從鄭州市昨日召開的城區(qū)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會議上獲悉,即日起至今年底,全市將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工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馬義中出席會議。
會議要求,市公安局、城管局、城建委要推行常態(tài)化聯(lián)合執(zhí)法,嚴厲查處渣土車、水泥罐車等工程運輸車輛故意污損遮擋號牌、闖紅燈、闖禁行、超速、野蠻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對渣土車、水泥罐車發(fā)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從嚴追究肇事車輛駕駛人、所有人、承包人、管理人的交通肇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等刑事責任。
馬義中表示,希望通過集中治理,使當前突出的交通出行亂象、停車亂象、非法營運亂象等得到有效遏制,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文明意識和法治意識明顯增強,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初步建立城區(qū)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常態(tài)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