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財大代經貿學院退還學費
事件發生后,云南財經大學迅速作出了回應,公開向媒體介紹相關情況。據稱,云南經貿學院的真名為云南經貿進修學院,是一所民辦學校;財大在今年8月初就發現云南經貿學院未經財大允許和批準的情況下,盜用該校名義,私自錄取學生。對此,財大曾對云南經貿學院提出交涉,要求停止對財大名譽的侵害,并在云南財大網站上發出聲明,提醒考生和家長注意鑒別。
同時,云南財經大學將云南經貿學院所招的學生進行正式接管,安排到云南財經大學西區高職學院就讀學習。而不愿意繼續就讀的部分學生,除了已發生的費用外,其余學費可以全部退還。據了解,云南財大已經代經貿學院支出400余萬元,用以退還不愿繼續就讀學生的學費。而愿意繼續就讀的學生可以選擇補填志愿進入專科學校就讀、通過成人高考獲得云南財經大學的入學資格,也可以參加自考。
據財經大學有關負責人介紹,云南財經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曾以主考單位的名義與云南經貿進修學院簽訂了一個自學考試的合作協議,在這份協議中,云南財經大學職業技術學院的職責是主考,云南經貿進修學院的職責是主辦,所以主考和主辦是在國家規定的情況下簽訂的協議。云南經貿進修學院給學生發放了一份具有欺騙性的云南財經大學的“錄取通知書”,造成了此次欺騙行為!
據介紹,云南經貿進修學院院長趙永剛目前已經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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