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一個學生回扣兩千多
據云南經貿學院院長趙永剛稱,該校“只發了2000多份通知書”,最終有1300多名學生前來報到入學。但是,據警方的調查,事實上,經貿學院發放的通知書是趙永剛所說的十倍,達到20000多份,而且,通知書故意混淆普通本科和自考助學的區別,以此欺騙學生和家長。按照每名新生平均每年6000元計算,1300余名學生,收取費用可達650萬元以上,其中,250萬元左右用來支付招生回扣。
據了解,和一些不正規的民辦學校一樣,云南經貿學院組織了數量可觀的招生隊伍,招生人員分赴各州、縣、鄉村,主要目標是騙取農村學生和低分學生前來上學。此次上當受騙的學生主要來自云南省的一些邊遠山區,還有少數西藏、新疆等地的省外學生。
為了鼓勵招生人員,學校對他們進行高額獎勵。據稱每招一名學生可獲得2200元提成,占一名學生一年學費的30%還多。而在招生大軍中,有專職招生人員,也有少數中學班主任、以及暑假打工的學生、被新招的新生等。
事發后,趙永剛以及經貿學院相關人員均不知去向。之前“熱心”的招生老師們也是關停電話,人間蒸發。據分析,按照650萬元的學費收入來算,除去250萬元的招生回扣,以及第一批轉移學生退還的140萬元,再加上租金、員工開銷等成本,趙永剛等人至少卷款200萬元以上。
據了解,云南省教育部門亦曾經先后兩次發文,要求云南經貿學院停止違規招生并整改。教育部門稱,該校違反了教育部“六嚴禁”中“嚴禁通過虛假宣傳、混淆學歷教育和非學歷教育、違規承諾等方式吸引甚至欺騙考生入學”的規定。但是,兩次文件還是沒有能夠阻止該校的違規招生。
13日,云南財經大學在本地媒體頭版刊登了“嚴正申明”,再次與云南經貿學院“劃清界限”,聲明稱:云南經貿進修學院與云南財經大學以及云南財經大學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沒有任何有關本科招生的合作關系;云南經貿學院以“嚴重違法的手段,盜用我校招辦名義,偽造我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本科入學通知書,欺騙學生與家長……嚴重侵害了學生利益,擾亂了招生秩序”!云南財大表示,在云南經貿學院不配合的情況下,財大為要求退款的學生先行墊資代為退款;但對云南經貿學院侵害云南財大聲譽的行為,將保留提請有關部門采取行政和法律措施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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