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河南省信陽市第六高級中學高一學生劉睿(化名)在和同班一女同學發生沖突后,被女同學請來的3個校外人員暴打致傷,至今仍在住院治療。
此事發生在校園內,但令人詫異的是,校方主抓政教的校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校方在這件事情上并無責任,并稱這樣的事兒“每年都會偶爾發生”,屬正常現象。 10月16日,劉睿和同班女同學吳夢亞(化名)在玩耍中起了沖突,期間吳夢亞將一本書砸向劉睿,致使劉睿臉部被砸中,氣急敗壞下的劉睿就拿起一個板凳追打吳夢亞。被劉睿打到后,吳夢亞哭著給自己姐姐打了電話,稱自己在學校被人打了。之后,吳夢亞的3個援手——校外的3個小青年進入學校將劉睿暴打一頓。
劉睿被暴打之后,校方將3個社會青年控制,但并未報警,而是在看到劉睿沒有明顯外傷的情況下將他們放走,同時讓劉睿回家休息。劉睿回家之后,情緒低落,面有淚痕,在其父母的詢問下才道出了在校被人暴打之事。得知兒子在學校被社會青年暴打,劉睿的父親劉國梁很氣憤,同時又很納悶。把兒子劉睿送到醫院,并得知其頭部軟組織受傷后,劉國梁帶著疑問來到了信陽市第六高級中學。“學校是封閉式管理的,大門設有門衛,3個社會青年怎么會輕易進入到學校將我兒子打傷呢?顯然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得不到位。”他說。
劉國梁還認為學校放走打人的社會青年的做法不妥。“社會人員隨便進入學校把學生給打了,應該報警,而不是輕易就放人。學校的做法對被打學生很不負責,也給后來雙方的和解工作帶來了難度。”他說。截止到10月20日下午5時,劉睿和吳夢亞雙方家長就此事的和解還未達成一致意見,吳家拒絕劉家提出的5000元人民幣的賠償要求。
10月20日下午2時30分許,記者來到信陽市第六高級中學大門口,并在沒有遇到任何人阻攔的情況下進入學校,門崗形同虛設,門衛不知何人。
該校政教處吳主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學校在事情發生后已經作出了處理意向,將按校紀處理兩位當事學生,并充當中間人,撮合雙方家長進行和解。然而,他卻絕口不提學校在此事上應當承擔何種責任,并在記者問及時拒絕承認學校有管理不善的責任。“同學之間出現打罵是很正常的事情,而吳夢亞的姐姐以家人的身份,并以看望她為由帶人進入學校的事實也是人之常情,我們又怎么能不讓他們進來。”他說。
在采訪該校主抓政教的校長楊繼偉時,他和辦公室一位姓唐的老師認為劉睿的父親劉國梁質疑學校,并向吳夢雅家提出5000元人民幣賠償的做法純屬無理取鬧。“打一頓就要5000元錢!憑什么?純屬無理取鬧!”他說。而在被問到學校在安全保衛工作之上是否存在過失時,他則予以否認。他解釋說,當時學校正在開運動會,期間人多,不好管理,才給校外人員輕易進入學校提供了機會。但是,在采訪過程中,楊繼偉說該校學生之間發生打架的事情是常見的,就連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打學生也“偶爾發生”。
五里墩法律事務所所長劉國華認為,學校在這件事情上負有一定責任。“教育部發布的學生傷害處理辦法規定,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采取措施的,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他說,“信陽市第六高級中學是寄宿式學校,設有門崗,配有門衛,但卻讓校外人員輕易入校并打傷學生,顯然學校在安全保衛工作上存有漏洞,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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