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外勾結(jié)“洗白”有錢寢室
校友“拿走”三部筆記本
在大學生中,防盜意識薄弱,也是一個通病。
2008年11月的一天下午,當武漢某大學城市學院學生們還在教室苦讀時,同校2007級的王某正伙同來自另一所學校的田某,利用事前偷配的鑰匙,悄悄地潛入一間宿舍,將貴重財物洗劫一空。
這次盜竊其實早有預(yù)謀。11月16日,王某感覺手頭缺錢,于是把搞錢的對象確定為同一宿舍樓的某宿舍。為此,王某偷偷地配好了這間寢室的鑰匙。當晚,王某將事前偷配的某宿舍的房門鑰匙交給田某。
17日上午,根據(jù)約定,田某來到某宿舍行竊,但當時筆記本電腦等貴重物品被鎖而未能得逞。為了“放長線釣大魚”,兩人決定暫時不下手。
當日下午2時許,該宿舍的學生們到教室上課后,田某再次潛入宿舍樓,持事先偷配的鑰匙開門進入某宿舍,盜走3臺筆記本電腦、1部手機、100元人民幣、2張身份證、1張銀行卡和1個錢夾,就連借書證也沒忘了拿走。(后經(jīng)鑒定,所盜財物共計人民幣6300元)
當王某得知某宿舍有學生準備返回寢室時,立即電話通知田某逃離作案現(xiàn)場并指使田某將所盜手機、錢夾予以丟棄。事后,2人將3臺筆記本銷贓后獲贓款5700元,其中田某分得500元,剩下的5200元都被王某分得。
2008年12月9日,形跡可疑的王某被公安機關(guān)口頭傳喚,學校保衛(wèi)部門將其送至公安機關(guān)。經(jīng)教育,王某交代了犯罪事實,而田某也于當晚直接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并如實供認了犯罪事實。鑒于2人沒有犯罪前科,且王某的親屬主動代為退賠了被盜財物和非法所得,法院酌情從寬處罰,最終判決對2人進行非監(jiān)禁監(jiān)管。
至此,糊涂的該宿舍大學生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的財物都是被“校友”給“牽”走了。
辦案人員點評:
類似的案件,在武漢各大高校都發(fā)生過,宿舍被盜也成為高校一個不容忽視的安全隱患。但綜觀這些案件的發(fā)生,無論是流竄作案,還是內(nèi)外勾結(jié),不法分子都是利用了大學生防盜意識缺乏這一弱點,往往在長期埋伏摸清地形之后,再趁著學生上課的時間對宿舍實施盜竊。
因此,不僅大學生自己要養(yǎng)成外出鎖門的好習慣,學校也應(yīng)該加強對宿舍的管理,建立規(guī)范嚴格的宿舍出入制度。這樣雙方緊密配合,才能從根本上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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