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子兩年仍然無果
學校
他在樓管房間喝酒 被批后離校
對于王舜康的離奇失蹤,鄭州市衛校學生科尚科長向商報記者出示了一份“關于2008級藥學專業5902班學生王舜康事件的情況說明”。
該說明中提到,“王舜康與同宿舍同學發生糾紛,于2008年11月4日晚在公寓樓管人員房間內喝酒調解,被值班老師發現,當時對參與喝酒的同學進行了批評教育。第二天繼續處理此事時,王舜康在未經老師同意的情況下離開學校。”
該校習副校長受訪時曾表示,“王舜康與同學發生矛盾后,學校的生活老師曾帶兩人喝酒調解矛盾。”對此,尚科長稱,“學校根本沒生活老師,而且,王舜康和同學是主動找到樓管人員喝酒的。”
學生為何能在樓管人員屋內喝酒?樓管不知道這是違紀嗎?
“樓管不是學校的人,甚至不能算是臨時人員。”尚科長繼續說,學校把校內學生宿舍樓的門衛工作包給了一家保潔公司,由他們負責管理學生進出宿舍樓以及衛生清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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