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招收初中畢業生的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第一次錄取定于8月3-7日在登封市進行,本次參與錄取的主要有五年一貫制試驗班(簡稱“五年制”)、“3+2”分段制高職(簡稱“3+2”)、普通中專(簡稱“小中專”)、幼兒師范類院校及省外中專院校。
按照要求,本次錄取只錄取參加中招考試的考生,其中五年制和“3+2”招生全省將劃定最低錄取控制文化分數線,小中專不設錄取控制文化分數線。五年制和“3+2”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1投檔,小中專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則上按招生計劃的1:2投檔。招收初中畢業生進行學歷教育的省外藝術、體育類學校文化課成績原則上執行我省中招考試成績,參加我省集中錄取。
錄取期間,我省各招生學校實施“陽光工程”,嚴禁有償招生、違規招生,嚴禁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詐行為。省級、市級招辦及學校招生人員不得與非招生機構的人員進行招生方面聯系。各普通中專學校不得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參與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實行有償招生。各學校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堅持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嚴禁在錄取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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