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李偉和江里平來安徽日報反映,他們通過一次招聘會,來到合肥高新區正創電器公司,已經工作2個多月,至今沒拿到一分錢工資。招聘時,公司口頭說了基本工資、交通費、通訊費等類報酬與待遇,結果呢,除一開始從公司借出1000元外,工資總是要不到,出差花費也不報銷,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等更無從談起。
自己墊錢來就職,卻墊到無錢吃飯了。無奈之下,2位年輕人,便跑到勞動部門去投訴。
7月29日,高新區勞動監察大隊徐同志向記者表示:剛接到李偉和江里平的投訴,正在核實情況。如果屬實,或部分屬實,將會協調雙方妥善予以解決。如果未支付工資,就應盡快支付。此外,未簽勞動合同的,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應按每月標準支付雙倍工資。
幾人遇陷阱態度各不同
7月30日上午,記者來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這里采訪到的各位求職人,對于職場陷阱態度各不相同。
這天是醫療衛生專場。天氣雖熱,人仍然多。用人單位基本坐滿,桌子兩邊熙熙攘攘。少數企業將“辦理勞動保險”特意放在招聘啟事中,其招聘臺前,求職者也就相對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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