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總結二手房買賣中的八大陷阱
二手房的水究竟有多深?市民在買賣二手房時有何應對訣竅?重慶經博律師事務所律師連毅總結了二手房買賣中的幾個陷阱:
1、“賣房者”非房主。
對策:購房人可到房管局產權登記部門查詢,如賣房者非該二手房的產權人,購房人應立即中止交易。因為其中可能存在欺詐,即使不是欺詐,購房人能否取得產權也存在風險。
2、賣房人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對策:要求該賣房者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證明。如果出賣人為已婚,買賣行為還需取得其配偶的確認;購買二手公有住房,應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3、賣房者只是使用權人。
對策:只要賣房人未取得完全產權,交易都不可信。
4、房產上存有法律不允許自由轉讓或者禁止轉讓的障礙。
對策:如該二手房已被查封或者抵押,則可在解封或消除抵押負擔后,方可與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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