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龐濤 李國會)為加強對農村干部的關懷,充分激發農村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內鄉縣委修訂完善了《關于提高全縣農村干部工作報酬的暫行辦法》,不斷深化農村干部公職化管理。
建立分級負擔、多元投入的保障體系。村級干部的工作報酬采用結構工資制,崗位報酬部分由縣財政負擔,績效報酬部分由縣財政和鄉鎮財政共同負擔。農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和其他村干部的績效報酬中,縣鄉財政負擔部分都分別給予大幅度提升。組級干部的工作報酬從縣財政轉移支付的村級辦公經費中支出,也同步予以提升。
同時,該縣建立農村干部績效報酬定期浮動機制,實施動態激勵。縣鄉財政負擔的農村干部績效報酬,每三年重新核定一次執行標準,增長幅度依據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水平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