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某小區開發商全某補繳房地產漏稅77.8萬元入庫,河南省淅川縣檢察院開展的房地產稅收征管領域專項預防調查活動,已督促21個開發商補繳偷稅漏稅款4503.4萬元,移交職務犯罪案件線索2件3人。
去年9月,淅川縣檢察院啟動了為期兩個月的房地產稅收征管領域專項預防調查活動。該院預防部門邀請縣房管、規劃、稅務、審計等部門業務骨干交流座談,對房地產稅收領域職務犯罪發案環節、制度漏洞等進行了歸類分析,找準關鍵癥結和犯罪隱患。同時,以已建成的六個住宅小區為預防調查對象,對承建這些小區的房地產企業開展調查,看納稅是否真實可信、是否存在偷逃稅款嫌疑。調查發現,某小區開發商無視稅務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長達3年之久,致使117萬余元稅款、101萬余元滯納金和41萬余元罰款未上繳國庫,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近260萬元。該院預防部門立即將這一線索移交該院反瀆局。經查,該縣地方稅務局城關分局主管房地產稅收征管工作的副局長黃某和綜合股副股長陳某未對上述開發商繳納稅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也未認真執行單位對開發商的處罰決定,給國家造成了巨大損失,涉嫌玩忽職守罪。該院還查明,為使該小區緩繳稅款和從輕處罰,該局局長劉某曾接受老板李某1萬元賄賂,此外還貪污辦公經費4.5萬元。提起公訴后,黃某、陳某、劉某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決。
隨后,該院向縣地稅局發出了《加大房地產稅收征管力度》和《加強稅務系統職務犯罪預防》兩份檢察建議,促使稅務系統加強廉政教育,增強職工法紀意識,同時對房地產稅收領域開展專項征繳活動,先后清理入庫21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偷漏稅款4503.4萬元,促進了當地房地產市場良性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