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渝
本報訊 近日,省政府下發《關于加快推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意見》,大力支持民辦教育,從政策到財政,都將享受公辦學校待遇。
截至2014年底,我省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15337所,在校生471.14萬人,分別占全省學校總數和在校生總數的25.27%和18.44%。其中,民辦普通高校37所,在校生35.51萬人,分別占普通高校總數和在校生總數的28.68%和21.14%。
對于不同民辦學校,《意見》提出了三種辦法——
幼兒園:大力支持民間資金興辦幼兒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幼兒園。
中小學:支持投資興辦以寄宿制及特色學校為主的中小學校,各級政府可通過購買服務形式支持民辦普惠性幼兒園和寄宿制中小學校發展。
高等教育:鼓勵發展民辦職業教育,積極支持有特色、高質量民辦高等教育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提出:落實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等法律地位。要求各地、各部門要認真清理并糾正對民辦學校的各類歧視政策和做法,落實民辦學校、學生、教師與公辦學校、學生、教師平等的法律地位。
在保障民辦學校教師合法權益方面,《意見》提出,民辦學校教師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定、業務進修、表彰獎勵、科研立項、評先評優、國際交流等方面與公辦學校教師享受平等待遇。教育項目和資金的評審、評估、評價中應有一定比例的民辦教育專家參加。保障教師在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之間合理流動,工齡連續計算。民辦學校必須依法為教師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以及繳納住房公積金。
同時,民辦學校學生在政府資助、評獎評優、升學就業、社會優待等方面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學生享有同等權利,民辦學校學生與公辦學校學生同等享受國家和我省的各項資助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