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做生意需驗資為名,采取調換銀行存折等手段行騙,使被害人“乖乖”把錢打入自己手持的銀行存折。12月7日,河南省內鄉縣檢察院以詐騙罪對艾小偉、王軍、程衛東、付小惠4人提起公訴。
四個人在網上聊天時相識。今年年初的一天,四人聚到一塊商量著做筆“生意”弄點錢花花。他們把眼光瞄向了做生意的老板。8月12日,王軍、程衛東來到內鄉縣某一石材廠,裝模作樣地在廠里看來轉去,表現出對廠里石材樣品很滿意的樣子。石材廠老板陳某一看買家上門,非常熱情地接待二人。二人說,真正的買家不是他們,而是一個山東來的大老板,如果合作好的話以后會大批量進貨。陳某喜出望外。
三天后,王軍打電話告訴陳某,大老板讓他到縣城面談。陳某立即驅車去見了自稱是大老板和財務總監的艾小偉和付小惠。“生意”談得很順利,就等著最后簽訂合同了。“大老板”問陳某:“你有銀行賬戶沒有?”陳某回答“有”,“大老板”又問:“是企業的還是私人的?”陳某說是企業的,“大老板”就說不要企業的賬戶,讓再立個私人賬戶,讓王軍和陳某一塊去銀行開賬戶。陳某信以為真,去一家銀行開了一個一折一卡的新戶,然后就回來和眾人喝酒慶功。
席間,“大老板”對陳某說,按照公司規定,需要陳某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用。陳某沒有多想,就把身份證取出交給王軍。但陳某哪里知道,王軍拿著他的身份證,來到陳某剛去的銀行重新辦理了一個一折一卡的新戶。就在眾人推杯換盞酒時,“大老板”又對陳某說,需要查看一下他辦的那張存折和卡,看身份證名字與存折上名字是否相符,于是陳某又把存折取出,交給對方查看,王軍暗暗把后辦理的那張同樣署有陳某名字的存折給調換過來。酒足飯飽分別之時,“財務總監”付小惠告訴陳某,按照公司財務規定,做這筆生意還必須要查驗陳某是否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要求陳某往存折上存錢走賬,如果賬上資金充足,山東公司馬上就過來簽訂協議。
陳某想,不管存多少錢,反正錢都在自己存折上。于是,他借了10萬元存到那張王軍調換后的仍然是自己名字的存折上。兩天后,陳某給艾小偉等人打電話,卻怎么也打不通了。他趕緊去銀行查存折上的錢,發現已被全部取走。陳某意識到被騙,于是報警。
以同樣手段,艾小偉等4人還騙取了被害人李某12萬元,騙取被害人王某6萬元。辦理此案的檢察官范曉宇說:“其實騙子們的騙術并不高明,稍微有點防范意識的人都不會上當。這些老板們之所以上當受騙,主要還是因為他們賺錢太心切而失去了警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