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高惠強 通訊員杜海燕 王 克)四男子在盜竊恐龍蛋化石時被警方逮個正著,昨日,經淅川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掘古脊椎動物化石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程某等四人有期徒刑1年、緩刑1至2年不等的刑罰,并各處罰金8000元。
2013年10月22日,程某得知淅川縣大石橋鄉有恐龍蛋化石,便駕駛工具車伙同另外三人攜帶鐵錘、鋼釬、十字鎬、發電機、鐵锨等工具流竄至該縣大石橋鄉。10月23日,四被告駕車趕到該縣大石橋鄉孫臺村田挖掘恐龍蛋化石的地點,開始挖掘。經群眾舉報,該縣大石橋鄉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他們抓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