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金璽 通訊員 胡淑欣 丁 茗
“拆了東墻補西墻”,年紀輕輕的馬某對這句話是深有體會。為了償還高額債務,他把租來的車當抵押物借錢還債,第三次再去租車時被租車行的人發現并及時報警,馬某被當場抓獲。昨天,記者從市公安局新華派出所獲悉,馬某已經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真奇怪
租車后卻從沒有用過
租一輛比較上檔次的車,平時談生意時裝點一下“門面”很正常,可近段時間市區一家租車行卻遇到了這樣一件“怪事”,一個客戶將一輛寶馬轎車租走后,卻一直沒用過。那他為什么要租車?這讓工作人員疑惑不解。
事情還要從今年9月份說起。9月初的一天,一名姓馬的年輕男子來到該租車行,自稱是某大公司的后勤主管。他說公司剛剛開業,需要租一輛好車供老板平時談生意用。在交談中馬某顯得十分闊綽,隨后他租走了一輛寶馬轎車。僅僅隔了20余天,馬某又來到該租車行,稱公司組織外出游玩,需要再租一輛車,接著他又租走了一輛高檔轎車。但是,租車行的工作人員卻發現一個奇怪的地方,兩輛轎車被租走后,寶馬轎車根本沒挪過地方,另外一輛車上的GPS信號也一直時斷時續,并且馬某還欠了1萬多元的租車費沒有結清。
正當租車行的工作人員準備聯系馬某時,11月下旬的一天,他卻再次出現在了租車行,原來他又要租一輛路虎越野車。馬某出現后,租車行的工作人員追問所租車輛的下落。面對工作人員的一再追問,自知瞞不住的馬某稱他將兩輛轎車抵押給別人借錢還債了。
生歪門
租來車抵押借錢來還債
原來,今年還不到30歲的馬某欠了近20萬元的債務。為了還債,今年8月初,馬某找到一個朋友謊稱他做生意需要錢,希望借錢救急。在用他的轎車作抵押后,馬某借了15萬元現金。因為用自己的轎車作抵押,馬某害怕時間一長被家人發現,于是他到租車行謊稱他是一家大公司的后勤主管,租走了一輛寶馬轎車。之后,馬某用寶馬轎車換回了自己的轎車。雖然借到了15萬元現金,但遠遠不夠馬某還債和平時的吃喝花銷,為了弄錢,馬某又來到租車行,租走了一輛轎車,并再次用轎車作為抵押,從朋友處借走4萬元現金。
“拆了東墻補西墻”,馬某的“窟窿”其實并沒有補上,為了繼續弄錢還債,馬某決定故技重施,于是他第三次來到租車行,預謀租用一輛路虎越野車用于抵押借錢。令馬某沒想到的是,他剛到租車行,工作人員就向其催要1萬多元的租車費,并打電話報了警。 新華派出所東關大隊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到現場將馬某控制,并及時追回了馬某租用的兩輛轎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