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呂文杰)4月30日,由市中級法院牽頭,臥龍區法院等7家法院聯合對一起案件進行強制執行。
2010年11月12日,原告寶利置業有限公司與被告康潔化工有限公司簽訂合作開發協議一份,協議約定由原告提供資金,被告提供土地為條件,合作開發建設住宅樓,原告提供850萬元后,被告遲遲不履行約定。2014年,臥龍區法院判決被告履行協議,并多次發出執行通知書、張貼搬遷公告,但被執行人對抗情緒大,堅持不騰房。
4月30日,由市中級法院牽頭,調集全市260余名執行干警,在檢察、公安機關的配合下,統一指揮、分工協作,形成多部門聯動、交叉執行的合力,依法對康潔公司實施強制搬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