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淼 通訊員楊建敏 張長海)4月28日,淅川縣法院在該縣香花鎮周溝村就一起故意傷害案件召開判后答疑聽證會。邀請縣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鄉綜治辦和縣人大代表、律師、案件當事人以及部分群眾參加。據了解,召開刑事審判判后答疑聽證會是淅川縣法院依據法治精神,審慎負責、履職踐諾的一種創新行為。
2014年4月10日晚,被告人裴某某發現女兒裴某不見,四處打聽后得知裴某和周某在一起,裴某某先后聯系裴某和周某全都無法聯系,其后便駕車載著其他人尋找女兒。次日凌晨,裴某某在厚坡鎮工業大道一廠區附近發現周某駕駛的轎車。裴某某駕車將周某的車逼停并將周某拉下車,用鋼筋棍朝周某身上亂打,將其打傷。經鑒定,周某的損傷構成輕傷一級。
聽證會聽取了案件受害人周某的意見及理由,隨后縣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法律咨詢委員等人員分別就案件偵查、公訴、量刑規范化等有關問題,回答了受害人的提問,并現場向旁聽群眾進行了普法宣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