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對被執行房屋進行編號
法警現場警戒 記者 王勇 攝本報記者 王勇 通訊員 王彬 丁清凌
4月30日上午,在市中院的統一指揮下,由臥龍區法院聯合市中院執行局,并抽調宛城區、鄧州市、唐河縣等8個縣市區70余名司法警察,以及兩級法院執行干警共260余人組成“大部隊”,對一起拒不搬遷案件強制執行。
案件背景:簽協議不履行,法院兩審強制執行
2010年11月12日,原告南陽市寶利置業有限公司與被告南陽市康潔化工有限公司簽訂合作開發協議一份,由原告提供資金,被告利用自有廠房廠地為條件,合作開發建設住宅樓,并且由原告提供所需資金850萬元,作為被告解決自身的債務和職工遺留問題,同時拆遷公司土地上原有的地表建筑物,協議約定了相關內容及付款方式。其后,雙方又簽訂了三份補充協議。原告按照約定履行了協議內容,但被告并未按照協議約定履行,雙方發生糾紛,訴至臥龍區法院。
2014年4月16日,臥龍區法院作出判決,確認雙方協議有效。被告不服,上訴至市中院。市中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但被告一直未按照調解書確定的內容履行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后,臥龍區法院于2014年8月26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限其7日內履行,但被執行人南陽市康潔化工有限公司在期限內未履行義務。隨后,該院兩次在其公司大門口張貼搬遷公告,公告期間,執行法官多次找被執行人做思想工作,但被執行人對抗情緒大,堅持不騰房。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臥龍區法院審委會和市中院審委會經過多次研究,決定強制執行。
執行現場:公證先行登記,物品全部搬空
4月30日上午8時,在簡短動員后,由260余人組成的執行隊伍,浩浩蕩蕩地從臥龍區法院前往執行現場。據了解,當天執行的任務主要是對被執行人南陽市康潔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可移動物品進行清理,包括騰空院內50戶臨時住戶。為了保證此次強制執行順利,法院還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檢察機關、公證人員及媒體記者進行現場監督,同時協調公安交警、消防部門、電力部門、醫療急救部門提供安全保障。
8時30分,執行隊伍來到現場后,立即按照分工開始行動。執行人員首先對那些住戶房屋進行編號登記。由于部分住戶不履行搬遷義務且將房門鎖死,執行參與人員強制打開房門,公證人員首先進屋對房內物品進行公證登記,隨后執行參與人員將需要強制搬出的物品整理裝車并登記造冊。
市中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丁建民在執行現場告訴記者,此次市縣兩級法院參與執行案件,目的就是維護法律尊嚴,形成全社會嚴打拒執類犯罪的態勢,堅決建立好社會誠信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