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鄉法院發布會現場映象網訊(記者 房松玉 杜明)10月27日上午,內鄉縣人民法院通報了院長、庭長辦案常態化工作情況,并根據工作實際,探索和總結了院庭長坐堂審案的經驗和辦法。
率先垂范,院長親自坐堂審案
據了解,院長率先垂范,親自坐堂審案成為該院的風向標。9月,院長柳殿奎擔任審判長在瓦亭鎮人民廣場巡回審理一起拐賣新生子女案件。由于案件性質特殊,為確保庭審活動有序規范進行,開庭前他專門抽出時間,提前仔細查閱了全部案卷材料,與合議庭成員一起認真研究案情,制定詳細的庭審計劃。從法庭調查、質證認證、法庭辯論、被告人作最后陳述,整個庭審過程體現了文明、快捷、高效的審判理念,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全部查清。在兩個多小時的庭審中,柳殿奎院長嫻熟地駕馭引導著庭審活動,合議庭成員精力集中,庭審活動規范有序,受到旁聽群眾的一致稱贊。在柳殿奎院長的帶動下,每個黨組成員爭相辦案。
“院長帶頭辦案,實現了院長由過去行政管理職能向審判一線法官的角色轉變,極大地提高了院長、庭長的審判能力和管理能力,積累總結了審判工作經驗,調動了廣大法官多辦案、辦好案的積極性,有效地促進了我院審判工作的有序發展。”內鄉法院宣傳科長馮云虎介紹到。
角色回歸,院庭長審案制度化
長期以來,刑事、行政、民商事案件數量逐年遞增,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與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對不足的矛盾凸顯。審判人員老化、新生力量不足,法官“斷層”的問題也日漸突出。
另外,審判人員一旦走上庭長、院長等領導崗位,工作職責往往也就從具體審判轉為組織、指導、監督。由此,審判一線善于處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骨干型法官越來越少,致使案件審判過程時間越來越長,案多人少的矛盾愈發凸顯。
該院遂將院長、庭長辦案作為緩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有效手段,并將院長、庭長辦案作為一項制度化工作加以推進,將院長、庭長這些辦案經驗豐富的精英法官從繁瑣的行政事務中解放出來,實現以“管”為主到以“審”為主的轉變,讓他們承擔疑難復雜案件的辦理,不僅使案多人少的矛盾得以有效解決,而且使優質的審判資源重歸審判一線,大大提高了審判質效。
“剛性指標”,納入年終績效考核
據悉,該院出臺的《院長、庭長辦案實施辦法》規定,院領導、審委會專職委員、庭長除參加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以外,每年都應當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同時對院領導、審委會專職委員、庭長擔任審判長明確“剛性指標”,院領導全年主審案件不得少于15件,審委會專職委員全年主審案件不得少于30件,庭長全年主審案件不得少于50件,納入年終個人績效考核。
同時,該院根據院庭長要承擔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務、經常參加各類會議、出席各類活動,無法保證充足的辦案時間的實際,探索實行“院長每月一天”制度,規定院長、副院長每月至少固定安排一天時間集中開庭審理案件,參加各類會議等非審判活動由其他院領導代行。
黨組成員、副院長李華表示“實踐證明,院領導參與審理案件更能貼近社會、親近民眾,增強司法的親和性和透明度,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增強法院對重大疑難案件的研判把握能力。同時,能積極發揮傳、幫、帶作用,對青年法官提高駕馭庭審能力,規范庭審行為方面,起到了示范引導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