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代表、南陽市委書記穆為民“隨著土地流轉面積快速增加,流轉土地‘非糧化’傾向日益嚴重,人為提升土地流轉速度和盲目增大規模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在深化土地改革的進程中,土地流轉速度并不是越快越好,土地經營規模也不是越大越好。因此,加強土地流轉由促進向規范過渡,引導土地流轉從單一、分散、粗放向專業化、精準化、集約化的規模經營轉變,是土地流轉良性發展的必須。”1月30日,省人大代表、南陽市委書記穆為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穆為民認為,全面理解、準確把握中央深化農村農業發展的方針和政策,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使土地流轉規模適量、適度、適宜。
穆為民建議,轉變方式,推進適度規模經營。從高標準、高起點選擇一批糧食種植大縣、經濟發展強縣、城鄉一體化建設示范點等,加快農業高效園區的試驗示范。設立農業集約化推進管理機構和專項基金,由政府牽頭重點整改糧食主產區分散、粗放的耕地,提高規模化經營。
此外,設立耕地流轉的準入門檻,加強監管力度,嚴格審批非農工商企業租賃農地行為,規定任何經營主體在租賃耕地中都不能隨意改變用途。按經濟林、糧田等實施農地差異化補貼,加大對種糧耕地的補貼力度,實行土地流轉的用途登記監管,加強土地用途管制的執法檢查。











